亚通股份(600692)_公司公告_亚通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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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公告日期:2016-01-26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资料一、会议时间:201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 时 30 分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新崇南路 68 号上海锦绣宾馆 5 号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长张忠四、股东发言五、解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六、股东投票表决;七、统计表决情况 ;八、宣布现场投票结果;九、由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宣读法律意见书;十、宣布大会结束。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  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案各位股东:  今天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作公司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案,请予审议。  一、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崇明县跃进农场北部牛棚港,土地面积 46,724.00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交通,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2、出售资产的定价依据: 公司出售牛棚港港区等资产为截止 2015 年 10 月 31 日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资产价格确定,具体见【万隆评报字(2015)第 1746 号】评估报告内容,出售资产的明细如下:  经评估,委评资产总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柒万柒仟零柒拾叁元(RMB14,877,073.00 元)。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 名称 数 账面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增值额  增值率%号 量 1 土地 1项 - 13,736,856.00 13,736,856.00 13,736,856.00 - 2 建筑物 9项 89,903.43 2,163,700.00 649,110.00 559,206.57 622.01 3 构筑物及 26 949,853.68 1,234,000.00 491,107.00 -458,746.68 -48.3  辅助设施 项  合 计 1,039,757.11 17,134,556.00 14,877,073.00 13,837,315.89 1,330.82上述资产的拟出售价格为 14,877,073.00 元。  二、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 牛棚港港区资产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拟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勋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 3366 号 4 幢 2156 室 4、法定代表人:申志强 5、注册资本:5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0 日 7、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建筑 劳务分包,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房屋建筑 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 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崇明县新海镇政府 拟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标的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牛棚港港区资产评估价为 14,877,073.00 元,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交易价为 14,877,073.00 元。 2、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交易价格原则上参考评估结果定价的,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重置成本法评估。 五、出售资产安排: 1、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出售的资产事项进行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2016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2、交易双方以本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出售资产事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以现金支付方式实施。 3、出售资产各方权利与义务。 在本次交易得到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办理出售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4、出售资产违约责任。 交易合同正式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交易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出售资产生效条件: ①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 ②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后。 唯有满足上述 2 个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具体操作出售资产事宜,签订 协议,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资产行为是将不适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资产进行转让,从而优化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出售的资产中有政府划拨的土地,在取得土地时没有支付土地费用,本次出售资产时对土地进行有价转让,但要支付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和附加,估计缴税后产生较好的收益,净利润可能达到 600 万元左右。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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