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履行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关于继续解决同业竞争问
题的承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尔集团于2025年3月27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约定海尔集团将其持有的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
下简称“托管资产”)继续委托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海尔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概述
根据海尔集团2011年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基于海尔集团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光电”)及其下属子
公司尚处于转型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预期,海尔集团无法在前述承诺期之前完成转让,故海尔集团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2015年12月,由于托管资产尚处于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并于2015年12月22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委托期限为5年;并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委托管理期限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延长5年。
截至目前,由于托管资产的财务表现仍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拟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委托期限为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再延长5年。
(二)本次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43%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3.04%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4.4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控股海尔光电。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二)》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且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海尔集团基本信息
海尔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尔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海尔集团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0163562681G |
住所 |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海尔路(海尔工业园内) |
法定代表人 | 周云杰 |
注册资本 | 31,118万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包含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处理;从事数字科技、智能科技、软件科技;机器人与自动化装备产品研发、销售与售后服务;物流信息服务;智能家居产品及方案系统软件技术研发与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通讯器材、电子计算机及配件、普通机械、厨房用具、工业用机器人制造;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批发、零售;进出口业务(详见外贸企业审定证书);经济技术咨询;技术成果的研发及转让;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1980-03-24 |
营业期限 | 1980-03-24至无固定期限 |
(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海尔集团主要经营投资控股业务,最近三年经营正常。
(三)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尔智家(A股+D股+H股,下同)323,403.4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7%。
海尔智家与海尔集团存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海尔智家现任副董事长邵新智于海尔集团担任财务总监,海尔智家现任监事会主席刘大林于海尔集团担任员工关爱委员会执行主任。
除上述内容及其他已披露的信息外,海尔集团与海尔智家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海尔光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光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25539917992 | ||
住所 |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海尔工业园内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刘峻光 | ||
注册资本 | 34,757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范围 | 家用电器产品技术研发及其应用,从事液晶显示器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加工、组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0-06-18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 | 34,757 | 100 |
四、 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一)委托管理权限、费用、成立与生效、终止
与《原协议》一致。具体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64。
(二)委托管理期限
双方同意,委托管理期限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延长五年,即公司对托管资产的委托管理期限延长至《补充协议(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5)年。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需要。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旗下彩电业务,发挥彩电与其他白电业务于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方面的协同价值,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七、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序号 | 关联交易描述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1 | 公司收购卡奥斯模具(青岛)有限公司100%股权 | 7,774.98 |
合计 | 7,774.98 |
八、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