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能源(600681)_公司公告_百川能源:2024年度独董董事述职报告(叶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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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能源:2024年度独董董事述职报告(叶陈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陈刚)

本人作为百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独立自主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叶陈刚,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南财经大学湖北分校副教授,湖北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地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国家会计学院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华峰测控(688200.SH)独立董事,百川能源独立董事,兼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职业道德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审计专业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副秘书长。叶陈刚教授是我国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研究方面的权威专家,并著有《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大量学术著作。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年度,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年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叶陈刚44200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缺席次数
叶陈刚220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叶陈刚440011

(二)与内部审计人员及外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的基本情况、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交流,认为审计程序和审计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审计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并督促其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审计报告。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加强对证监会、上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学习,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配合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其他现场工作的机会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重点关注了公司业务开展、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本人分别于2024年8月和9月赴公司北三县管理中心和荆州管理中心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一线业务情况。

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本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会委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职责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本人在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人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认为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已建立,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人员的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价,认为其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一丝不苟地履行并完成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

要事项决策,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同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沟通,并结合自身专业及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不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陈刚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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