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9900916股票简称:上海凤凰凤凰B股编号:2025-034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和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叶实业)、上海和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宇实业)。
??金额:公司向和叶实业提供人民币5,4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和宇实业提供人民币5,5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期限:借款到期日均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
??利息:借款利率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凤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叶实业、和宇实业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和叶实业提供5,4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为和宇实业提供5,5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到期日均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具体以实际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将严格监控相关各子公司的经营及资金管理,将及时对财务资助款项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和叶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62463434Q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1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志林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批发(不带储存设施),房地产咨询,建筑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浦卫公路10359号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山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区金山分区)持股30%。
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84,306,397.40 | 85,009,256.89 |
负债总额 | 56,225,970.39 | 57,466,735.82 |
净资产 | 28,080,427.01 | 27,542,521.07 |
营业收入 | 2,378,239.11 | 9,476,662.44 |
净利润 | 537,905.94 | 2,461,351.00 |
资产负债率 | 66.69% | 67.6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叶实业资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和叶实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管,故和叶实业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借款,和叶实业未就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且无第三方就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2、和宇实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688770264K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5月15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志林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环保工程,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商务咨询(除经纪),机电设备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浦卫公路10481号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山开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70%、上海化学工业区金山分区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0%。
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93,564,629.41 | 94,217,292.45 |
负债总额 | 73,474,328.36 | 74,551,673.53 |
净资产 | 20,090,301.05 | 19,665,618.92 |
营业收入 | 2,212,920.90 | 8,536,379.04 |
净利润 | 424,682.13 | 1,493,009.07 |
资产负债率 | 78.53% | 79.1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宇实业资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和宇实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监管,
故和宇实业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借款,和宇实业未就本次借款提供担保,且无第三方就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提供担保。
(二)控股子公司和叶实业、和宇实业的少数股东方化工区金山分区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海市金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公司。
(三)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公司相应融资成本,且高于当前银行存款利率。同时,公司还将根据LPR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收取的利率水平,能够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提升资金收益水平。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向和叶实业、和宇实业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和叶实业
1、提供借款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2、期限: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
3、金额:人民币5,400.00万元
4、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和叶实业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和宇实业
1、提供借款的方式:公司自有资金
2、期限:不超过2039年12月31日
3、金额:人民币5,550.00万元
4、利率:按借款合同签订当月即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0%减99基点,并执行浮动利率按月动态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和宇实业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和叶实业与和宇实业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
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叶实业及和宇实业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合计为32,595.28万元。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43,545.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1.4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本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