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98证券简称:航通3编号:临2025-025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确认无异议债权裁定的公告
2024年12月27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01破申147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杭州怡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5年1月3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4)浙01破206号】,杭州中院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合团队担任公司管理人。2025年1月13日,杭州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2024)浙01破206号《公告》,就公司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发出通知。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为:临2024-057),于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编号为:临2025-001和临2025-002)。
2025年4月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年4月10日,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临2025-005)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临2025-006)。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2024)浙01破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编号为:
临2025-014)。
2025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2024)浙01破206号之一《民事
裁定书》,就无异议债权确认事项作出裁定,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前期债权的申报和核查情况截至债权申报通知书中记载的债权申报截止日(2025年2月28日),共有1,784户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另有4户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撤回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3,160,413,806.21元。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编制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共1,752户(不含30户审查确认金额为0元的债权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2,604,340,286.10元。其中包括:1.有财产担保债权4户,债权总额1,135,320,121.04元(其中优先债权金额502,074,080.29元,普通债权金额631,417,490.48元,劣后债权金额1,828,550.27元);2.普通债权1,748户,债权总额1,469,020,165.06元(其中普通债权金额1,462,441,358.29元,劣后债权金额6,578,806.77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有25户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除有1户债权人的债权经管理人复核后需重新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外,有8户债权人在经过管理人的沟通与解释后提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之诉(其中1户债权人已申请撤诉结案),目前其余案件均在审查阶段;另有1户债权人函请管理人暂不受领全额偿债资源,其余债权人、债务人均未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提出异议。
管理人根据债权人会议核查的结果,制作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因潘永久等7户债权人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之诉尚未审结,另有1户债权人函请管理人暂不受领全额偿债资源。故管理人申请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1,749户债权人的合计2,028,733,800.44元债权予以确认。其中:
1.有财产担保债权3户,金额559,791,727.05元(其中优先债权253,094,318.96元,普通债权304,868,857.82元,劣后债权1,828,550.27元);
2.普通债权1,746户,金额1,468,942,073.39元(其中普通债权1,462,363,266.62元,劣后债权6,578,806.77元)。
二、《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
杭州中院查明:债权申报期内,共有1,784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另有4户债
权人在申报债权后撤回),申报总额为3,160,413,806.21元。管理人经审查确认债权共1,752户,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为2,604,340,286.10元,并编制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有25户债权人向管理人提出异议,除有1户债权人的债权经管理人复核后需重新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外,有8户债权人在经过管理人的沟通与解释后提起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之诉(其中1户债权人已申请撤诉结案),另有1户债权人函请管理人暂不受领全额偿债资源,其余债权人、债务人均未对管理人审查认定的债权提出异议。现管理人向杭州中院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1,749户债权人享有合计2,028,733,800.44元的债权为无异议债权,申请杭州中院裁定确认。
杭州中院认为,根据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核查情况及相关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的诉讼情况,管理人关于裁定确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1,749户债权人债权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杭州中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1,749户债权人对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民事裁定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后,公司严格执行重整计划,公司管理人负责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根据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分类、调整及受偿方案及经营方案,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交易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