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98证券简称:航通3编号:临20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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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处置资产的公告
2024年12月27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浙01破申147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杭州怡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为:临2024-057)。
2025年4月9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等议案。2025年4月10日,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披露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临2025-005)和《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临2025-006)。
2025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作出(2024)浙01破20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现将公司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拟处置资产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产管理和变价的基本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管理人在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作出的决定和形成的决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
2.公开公正原则
管理人在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过程中,应当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工作程序公开、实体处理公正。
3.有利于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
管理人本着有利于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原则管理和变价债务人财产,积极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促进债务人财产的保值、增值。管理人可根据财产的性质、状态等,采取多项财产打包处置、分别处置、增值后处置等适当方式,提升债务人财产的价值。
二、拟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为聚焦公司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对如下资产进行处置,经公司与管理人协商,主要拟处置的变价资产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1 | 浙江信航支付有限公司49%股权 |
2 | 易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股权和债权 |
3 | 杭州市解放路138号航天通信大厦 |
4 | 杭州市康锦苑5套住宅 |
5 | 杭州市滨江区华龙坊2套住宅 |
6 | 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1907室房屋 |
7 | 沈阳航天城 |
8 | 上海市肇嘉浜路108号房产 |
对于萧山区北干街道天润商业中心1幢的商业用房所涉权益,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变价资产范围可由公司和管理人根据变价资产的处置进展情况,结合执行重整计划的资金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为实现资产价值的最大化,管理人本着依法合规、高效有序的原则,根据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依法处置,变价所得价款在
扣除相关税费、评估费等实际费用后优先用于清偿优先债权,如有剩余,将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其他债权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处置方案主要内容
1.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处置土地房屋等不动产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管理人视具体情况决定通过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等公开平台采取整体拍卖或分开拍卖的方式。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如出现流拍的,再行拍卖时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20%。拍卖不限次数,直至拍卖成功为止。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或报杭州中院批准后,可修改降价幅度或处置方式。
2.对外投资处置对于评估机构可出具评估报告,且评估价值大于0的对外股权投资,管理人可视具体情况决定通过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等公开平台采取整体拍卖或分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价处置。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如出现流拍的,再行拍卖时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20%。经两次拍卖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予以注销处理或直接予以核销。如对外投资的公司长期停业或股权明显不存在变现可能的,管理人可直接予以注销或予以核销。
对于评估机构可出具评估报告且评估价值小于或等于0的对外股权投资,管理人可以直接予以注销或予以核销。
对于评估机构无法出具评估报告的对外股权投资,可由债权人委员会确定起拍价或以账面净资产值为起拍价,管理人通过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等公开平台进行变价处置。如第一次拍卖流拍的,再行拍卖时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20%。经两次拍卖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予以注销处理或予以核销。
如人民法院受理对外股权投资公司破产申请的,管理人可直接予以注销处理或予以核销。
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或报杭州中院批准后,可修改上述降价幅度或处置方式。
3.车辆、设备等动产的处置如需处置车辆及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动产,将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管理人视具体情况将设备等动产和不动产一并拍卖或者分开拍卖。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如出现流拍的,再行拍卖时可酌情降低起拍价,但每次起拍价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20%。拍卖不限次数,直至拍卖成功为止。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或报杭州中院批准后,可修改降价幅度或处置方式。
4.其他资产处置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中债权事实清楚、债权原始证据齐全的对外债权,管理人可通过包括诉讼在内的各种方式进行催收,为加快资产归集,管理人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和解,回收金额不低于原债权额的70%。管理人也可通过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等公开平台采取整体拍卖或分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价处置。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如出现流拍的,再行拍卖时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20%。经两次拍卖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予以核销。对账龄三年以上、债务人下落不明等因素影响无法回收的债权,回收费用过高的债权,债权原始证据缺少,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或因其他案件被法院出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后经过一年尚未追收完成的债权,管理人可报杭州中院或债权委员会同意后予以核销。也可通过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等公开平台采取整体拍卖或分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价处置。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的70%,如出现流拍的,再行拍卖时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20%。经两次拍卖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予以核销。
对于评估机构无法出具评估报告的债权,可由债权人委员会确定起拍价或者以账面记载金额作为起拍价,管理人通过阿里资产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等公开平台进行变价处置。如第一次拍卖流拍的,再行拍卖时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前一次起拍价的20%。经两次拍卖未成交的,管理人可予以核销。
经债权人委员会同意或报杭州中院批准后,可修改上述降价幅度或处置方式。
四、风险提示
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将被宣告破产。若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交易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公司重整计划执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