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的有关规定,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 年 6月换届改选了新一届董事会,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邵瑞庆(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史剑梅,公司副董事长蔡顺明(2022 年初辞职)、董事严明勇四位成员组成;又根据 2022 年9 月公司通过的调整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邵瑞庆(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夏凌、独立董事史剑梅、董事严明勇四位成员组成。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及其成员都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控制职责主要包括:审查单位内部控制的设计,监督内部控制有效实施,领导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中介机构就内部控制审计和其他相关事宜沟通协商等。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四位委员出席了会议,
参加会议主要内容为:
1.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报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阅:(1)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举措;(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介绍公司2021年度报告审计情况(初稿);(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介绍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初稿);(4)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编制与2021年度财务报表情况;(5)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2.2022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报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报告;(2) 公司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3)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4)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6)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报告;(7)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9)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项目储备计划。
3.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半年度报告会议,审议通过(1)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暨2022年半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内部控制监督工作报告。
4. 2022年12月22日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度报告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介绍公司2022年度
财务、内控预审情况以及年审计划安排;公司内审部门汇报的2022年内控测评工作计划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以来聘任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经审核,公司实际应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为350万元(包括财务审计费28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70万元)。报告期内,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主审人员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多轮充分讨论与沟通,包括公司年度主要经营情况,上年度审计关注事项进展及2022年主要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策略等,对财务报告涉及到重要业务事项能够提前预判。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的重大问题。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审计工作做到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与公司内审负责人保持沟通联系,关注内部审计在公司内部控制中所发挥的监管作用。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落实执行,并对内部审计过程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公司年报审计委员会会议上,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控测评单位及现场检查清单》、《公司2022年国资内控测评及专项审计整改问题清单》,较全面汇报了内审部门年度开展各项工作的情况。根据与公司内审部门沟通了解,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行为;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及估计变更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事项,而导致出现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年内我们重点关注事项:
(1)公司和上海淞泽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管理合同、营销全过程管理委托合同,其中项目代建费用约2.01亿元,营销管理费约
0.83亿元;(2)公司应收关联方大额往来(含借款)款项余额;(3)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出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2亿元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申请;(4)公司以竞价方式成功取得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SJC10004单元2街区3-4、6-2、7-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为人民币681,442
万元;(5)公司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上海春日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及部分债权。同时,我们还现场考察了崇明地块种植及养殖情况。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内审部门对公司年末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占比合并报表90%份额的单位开展了内控测评,测评结果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风险,对存在一般风险要求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过程。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公司管理层召集的年度预审主要情况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与主审事务所会计师充分交流意见,对公司制度设计及制度执行有效性、流程设置合规性与高效性、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区分提出合理建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意见之签字页)
委员签字:
邵瑞庆 夏凌 史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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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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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