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2023年度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不超过110亿元,其中拟为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古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富鸣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截至2022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含为下属子公司)总额 0元,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10亿元,其中拟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为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5亿元。有效期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同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对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同类别各子公司(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额度作适度调配。本事项将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被担保方) | 2023年拟担保额度(亿元)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 | |||
1 | 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 35 | 100 |
2 | 上海古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 | 87.5 |
小计 | 45 | ||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 | |||
2 | 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 | 30 | 87.5 |
3 | 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 | 100 |
4 | 上海富鸣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5 | 100 |
小计 | 65 | - | |
合计 | 110 | -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主要被担保人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资产总额(亿) | 负债总额(亿) | 净资产(亿) | 营业收入(亿) | 净利润(亿) |
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 | 254.21 | 139.22 | 114.99 | 9.87 | 4.80 |
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10.31 | 95.91 | 14.40 | 0.60 | -0.12 |
上海富鸣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9.77 | 7.77 | 2.00 | 0.10 | -0.57 |
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 | 32.89 | 18.91 | 13.97 | 9.48 | 0.64 |
上海古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49 | 2.34 | 1.15 | 4.05 | 0.24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0元,其中对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0元。
五、董事会意见
为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古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环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富鸣滨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同意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总额拟不超过110亿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