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600673)_公司公告_东阳光: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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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经核查独立董事覃继伟先生、付海亮先生、谢斌先生的任职履历、持股情况及其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等文件,董事会认为: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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