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600671)_公司公告_ST目药: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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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目药: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所”)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24】第0083号)。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就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述的缺陷进行整改,努力消除内控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同意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该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今后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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