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供应链”)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尖峰供应链向上海期货交易所(简称:上期所)开展铸造铝合金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为尖峰供应链铸造铝合金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担保,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尖峰供应链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尖峰供应链申请上期所铸造铝合金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上期所已于近期发布了《关于同意铸造铝合金期货首批交割仓库的公告》,同意尖峰供应链为上期所铸造铝合金期货的交割仓库,核定库容为1万吨。本公司同意为尖峰供应链的铸造铝合金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向上期所提供担保,尽管由于期货仓单的注册量受期货品种、行情、交易活跃度以及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无法提前确定该项担保的总额,但本公司对尖峰供应链在上期所开展铸造铝合金期货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
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均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根据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和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尖峰供应链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担保,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尖峰集团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名称:浙江尖峰供应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749035096A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占93.3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占6.67%。
注册地址:金华市金东区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元):
财务指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75,011,067.41 | 215,807,144.47 |
负债总额 | 100,947,431.87 | 132,330,141.10 |
流动负债总额 | 99,829.704.73 | 115,784,158.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 74,063,635.54 | 83,477,003.37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73,295,985.87 | 228,368,601.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2,903,842.12 | 9,413,367.83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尖峰供应链向上期所申请铸造铝合金期货指定交割库,拟与上期所签订的《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尖峰供应链
成为上期所上市品种铸造铝合金的交割仓库,存放期货商品的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地点和库容为准,存放点、库容等相关信息后续可参见上海期货交易所官网https://www.shfe.com.cn/)。公司拟对尖峰供应链根据上述合作协议项下开展铸造铝合金期货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协议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交易所实现债权的必要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且无论是单独、共同或与任何其他主体连带承担,无论是实际还是或有,也无论是作为本金、担保或以其他何种形式存在),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间为合作协议的存续期间以及存续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以上存续期包含合作协议规定的自动续期的期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尖峰供应链的经营需要,尖峰供应链获得上期所铸造铝合金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资质,有利于扩大业务、增加收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和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尖峰供应链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提供无固定金额的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已批准的对子公司金融信贷类担保额度为10.5亿元。实际对子公司融资担保余额为0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