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3月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情况,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存在在限售期内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另外,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于2023年8月17日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由3.53元/股调整为3.21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