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_公司公告_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5-04-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  2005年预计总 占同类交 去年的总金 等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金额(万元) 易的比例 额(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 汽车 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655 总计3030 7.32% 3365 产品或商品 汽车 上海申公实业有限公司 375 提供劳务 车辆修理 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600  2.11% 592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住所等。 (1)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向信 注册资本:7356万元 注册地址:周家嘴路1660号 主营业务:出租汽车 关联关系: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上海申公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张绪敏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浦建路145号2701室 主营业务:出租汽车、房产、物业 关联关系:上海申公实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大,经济效益良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产品、提供劳务,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产品是公司日常的业务往来,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 2、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委托关联方拍卖,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和优势,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此类关联交易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张同恩、徐元、孙继元对此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陈毛弟、尤石樑、董娟、张国明同意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需与部分关联方发生一些业务往来。经了解和查阅相关资料,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也具一定的规模,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 该等关联交易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和销售费用;该等关联交易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和优势,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同恩、徐元、孙继元对此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