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当届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当届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1-2人。 …… | |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1年11月30日修订版《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 第二百零五条 本章程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2年7月14日修订版《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变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上述
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