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关于收购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茂股份)部分股份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收购远茂股份部分股份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收购的定价基于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估值水平处于市场合理区间,因此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4、公司采取了多项投资保障措施,最大程度上保证对目标公司持续经营、稳健增长的预期,保障本次投资安全,以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同意收购远茂股份部分股份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远茂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 荣 盛雷鸣 朱 伟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