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
?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31,640,558.7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92,099,142.5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63,279,4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3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85%。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分配后的留存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综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利益,同时也考虑到公司后续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而拟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