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_公司公告_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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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5-3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1.4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4亿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5月26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汽贸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1.4亿元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满足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下属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亿元额度的担保,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为下属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4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沪太路1108号;  法定代表人:金德强;  经营范围:各类汽车,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车辆劳动服务,小轿车,二手车。(涉及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强生汽贸公司总资产72904766.00元,负债总额37306578.39元,净资产35598187.61元,主营收入362535173.73万元,净利润8504334.30万元。  截至2011年4月30日,强生汽贸公司总资产65762161.41元,负债总额28618712.58元,净资产37143448.8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保证人就被担保债权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1.4亿元。  保证期间:债权发生期间(2011年6月7日起至2012年6月7日止)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强生汽贸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亿元,无对外担保逾期。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董事会决议。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5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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