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6月4日,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东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0号),因此对《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及“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括”之“十、本次交易涉及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中对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尚需履行的程序进行了更新。
2、鉴于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对重组报告书中与审批相关的风险提示予以删除。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