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况 (一)变更日期:2011 年1 月1 日。 (二)变更原因:在公司完成资产重组后,为合并存续公司实施谨慎性的会计政策、防范财务风险,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标准化核算的需要,使公司的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属于公司无形资产)更加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进行相关会计估计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直线法按50年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采用对比市值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对无形资产计价,即无形资产计价方式从直线法摊销调整为计提减值准备金。 (五)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1年度的影响:增加2011年净利润约3281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无形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标准化核算,为投资者提供客观、真实、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无形资产-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停止摊销,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无形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和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和稳健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七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无形资产-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停止摊销,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会计信息更可靠、准确。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