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_公司公告_强生控股:强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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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控股:强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5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作出的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净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3366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不重述2020年可比数。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强生控股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 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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