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①劳动合同纠纷
胡建伟系本公司派遣员工并派至福格申机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因福格申机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违法退回,致胡建伟与格申机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产生争议,涉案金额1,239,433.00元,由于福格申机械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司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审判决本公司赔付386,451.40元。本公司提起上诉,管理层判断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将承担相应赔偿金额约386,451.40元,对此确认预计负债。
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
李立新系本公司派遣员工并派至恒信大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恒信大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李立新之间的劳务纠纷,致李立新与恒信大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产生争议,涉案金额312,897.00元,由于恒信大友(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逃逸,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管理层判断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将承担相应赔偿金额约312,897.00元,对此确认预计负债。
(2)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无。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20年7月15日,经《关于同意上海外服(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的批复》(东浩兰生投字〔2020〕35号),东浩兰生(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本公司以不高于1,680.00万的价格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竞价收购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所持有的上海外服苏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股权。以2019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瑞华沪专审字[2020]31020003号》审计的股东全部权益为3,284.17万元,经《苏中资评报字(2020)第9003号》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为3,303.39万元。2020年8月31日,本公司支付1,680.00万元保证金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1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合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成立三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合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企业咨询;市场调查;餐饮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产品设计;翻译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文具用品、日用品、汽车、化妆品、服装、鞋帽、箱包、珠宝首饰、家用电器、建筑材料、Ⅰ类医疗器械、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