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0-003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分别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西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共计6亿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685、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320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 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 2020年 1月21日-2020年4月20日(90天);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2020年1月22日-2020年4月21日(90天);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 2020年1月22日-2020年06月19日(149天);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2020年1月22日-2020年7月22日(182
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一、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分别向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流动资金
(三)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1、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上海农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15,000 | 1.10%-3.75% | 40.68-138.70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是 |
2、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10,000 | 1.60%-3.75% | 40.00-93.75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3、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685 | 15,000 | 1.35%-3.70% | 82.66-226.56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149天 | 保本浮动收益 | - | - | - | 否 |
4、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共赢利率结构320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20,000 | 1.50%-4.14% | 149.59-412.87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如有)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182天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 | - | - | 否 |
(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将按照金融产品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佳、有足够担保措施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购买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公司投资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系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期限为 90 天,为低风险的银行产品;公司投资浦发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系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期限为 90 天,为低风险的银行产品;公司投资招商银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685”,系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期限为 149天,招商银行向公司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并根据签订协议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
向公司支付浮动利息;公司投资中信银行“共赢利率结构 32050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系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期限为182天,为低风险的银行产品。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分别向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一)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1月21日,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签署“上海农商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5亿元,期限为2020年1月21 日-2020年4月20日。
产品名称: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期限:2020年1月21日-2020年4月20日(90天)
预计年化收益率:1.10%—3.75%
认购金额:人民币1.5亿元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资金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不需要
业务管理费收取的约定:本产品无管理费
流动性安排:鉴于结构性存款挂钩衍生产品无法提前终止,委托方在产品存续期间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结构性存款产品终止前,委托人约定结算账户不得销户,若因发生委托人销户导致资金无法入账的,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清算交收原则:《上海农商银行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协议书》项下的结构性存款收益率将于到期日予以公布,受托人向委托人支付的结构性存款收益为未扣税收益,相关税款由委托人自行缴纳并申报;若受托人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须代扣相关税款的,则受托人向委托人兑付收
益时从委托人结算账户扣收。该协议项下结构性存款本金和投资收益将于到期日进行兑付,委托人须携带该笔结构性存款对应的单位定期存款(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证实书至柜面支取,受托人会将存款收益划入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结算账户;若委托人在到期日当天未按前述约定支取的,该结构性存款在运作账户项下的资金不再计付利息。
支付方式:委托人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用于本结构性存款的资金划转和到期本金和收益返还。
2、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上海农商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90天,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
1)产品投资标的:本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收益与USD 3M-Libor(美元3个月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表现值挂钩,实际收益取决于USD 3M-Libor在观察日的表现。
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上海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则上海农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如结构性存款产品不成立的,上海农商银行将在不晚于结构性存款实际收益起算日后一工作日日终前告知客户,客户应持单位定期存款证实书申请将存款本金划入客户指定的结算账户。客户申请前结构性产品运作账户项下的资金不计付任何收益。
2)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为上海农商银行。挂钩标的为USD 3M-Libor的表现值(美元3个月期同业拆借利率)。指于相应观察日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在路透系统LIBOR01页面上显示的3个月期美元同业拆借利率;若相应日期的路透系统LIBOR01页面未显示该利率,则计算机构(或其关联方)将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依诚信原则确定利率。收益计算基础为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观察日为2020年1月22日。
3)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确定方式如下:本结构性存款的产品收益与
USD 3M-Libor(美元3个月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表现值挂钩,实际收益取决于USD 3M-Libor在观察日的表现:
如果观察日USD 3M-Libor表现值在观察区间内,则客户收益给付约定期权收益为 3.75%(年化);如果观察日USD 3M-Libor表现值在观察区间外,则客户收益给付约定期权收益为 1.10%(年化)。客户期末收益=名义本金*客户收益率(年化)*实际投资期限(天数)/365
本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到期后上海农商银行一次性分配截止至实际到期日已实现的收益。
3、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
1)货币风险:当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用外币标价或者用非本币标价时,外币汇率的波动会带来收益或者造成损失。
2)价格风险:考虑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价格和特征都是单独制定的,并且受托人无法从市场上得到有效的定价信息,受托人不能保证本次价格是市场上最好的价格。
3)流动性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交易通常不能在设定的到期日之前进行清算。
4)税务风险:从事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税务影响。
5)国外市场交易/场外交易:由于国外司法仲裁与法律制度的不同,投资于国外市场的资金或许不可能提供与国内一样的法律保护措施。某些场外交易的期货、期权和掉期由于不被管制而包含了更高的风险。此外,由于场外交易不能转让以及不易变现,这都可能包含了更高的风险。
6)定价关系: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结构性存款产品与它的标的资产之间可能不存在正常的价格关系,尤其是在一个“组合资产的衍生品”(包含了至少两种以上的标的资产,两种资产可以是同一类型也可以是不一样的类型,这些资产被同时买入或者卖出)和“结构性”交易中更
是如此。由于缺乏“普遍的”或者“市场化”的参考价格,所以很难独立的给出相关合约的“公平”价格。
7)信用风险:所购买的期权合约对手方到期未能履行,导致整个投资组合预期收益减少甚至损失。8)交易和电子交易系统的中止和限制:考虑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包含许多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市场状况以及交易所的操作有可能会导致损失。9)市场风险:资金及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的损益与金融市场、商品市场的价格、利率和指数相关联。10)挂钩标的替换风险:所挂钩标的如遇潜在调整事件或其它市场特殊事件而需更换,上海农商银行有权根据诚信原则挑选适当的标的进行替代。11)到期日顺延风险:如果在存续期内出现挂钩标的市场中断事件,而无法正常获取其价格时,则相关标的的观察日按约定条款会分别向后顺延这将导致本存款实际期限的延长。
12)其他风险:由于政策风险或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交易对手无法履约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本期产品的正常运作,将导致本期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二)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020 年1月21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1亿元,期限为 2020年 1 月 22 日-2020 年4月21日(90天)。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期限:2020 年 1 月 22 日-2020 年4月 21 日(90 天)
产品收益率:1.60-3.75% /年认购金额:人民币 1 亿元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资金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不需要业务管理费收取的约定:产品存续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与销售及结算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均由浦发银行自行支付,不列入本产品费用。流动性安排:公司承诺在该品到期日前,除非按照《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约定公司可以行使提前终止权赎回权的,否则不得要求浦发银行提前退还被扣划投资本金,且不得将指定账户销户。清算交收原则: 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本金及收益。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支付方式:公司在浦发银行处开立结算账户或指定其他账户,用于支付、划转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本金及产品收益(若有)。
违约责任: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2)公司与浦发银行就违约责任若有其他约定,应在其他约定条款中进行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并按照双方约定内容执行。
2、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浦发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90天,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投资标的: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 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产品挂钩指标为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 1M 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3、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
其将有可能影响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进而导致本结构性存款产品不能获得预期的产品收益,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型,甚至不能获得本金回收。
2)市场风险:结构性存款产品存续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也可能存在实际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的可能。3)延迟兑付风险:在约定的投资兑付日,如因投资标的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或遇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期分配相关利益,则公司面临结构性存款产品延迟兑付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对于有确定投资期限的产品,公司在投资期限届满兑付之前不可提前赎回本产品。
5)再投资风险:浦发银行可能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投资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结构性存款产品实际运作天数短于产品说明书约定期限。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可能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6)募集失败风险:在募集期,鉴于市场风险或本产品募集资金数额未达到最低募集规模等原因,该产品有可能出现募集失败的风险。
7)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客户权益须知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本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客户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结构性存款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8)不可抗力风险:如果公司与浦发银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三)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1月2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说明书CSH03685号”相关协议,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额分别为1.5亿元,期限为 2020 年1月22日-2020 年6月19日(149天)。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CSH03685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产品期限:2020 年1 月 22 日-2020 年 6月 19 日(149 天)预计产品收益率:1.35%-3.70%认购金额:人民币 1.5 亿元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资金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不需要流动性安排: 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清算交收原则:在存款到期日及之后,存款人可获取全部本金及保底利息,同时招商银行按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利随本清。
2、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招商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149天,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挂钩标的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天下午发布的黄金价格。 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其中保底利率为1.35%(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或2.35%(年化)。在存款到期日及之后,存款人可获取全部本金及保底利息,同时招商银行按照下述规定,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
1)存款浮动利率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本存款所指黄金价格为每盎司黄金的美元标价。
2)关于挂钩黄金价格水平的约定
挂钩黄金价格水平为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天下午发布的黄金价格,该价格在彭博参照页面“GOLDLNPM INDEX”公布。如果届时约定的数据提供商彭博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本产品说明书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3)存款浮动利率的确定存款浮动利率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黄金的期初价格是指存款登记日当日下午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发布的黄金价格。如果届时伦敦金银市场协会因任何原因未能公布相应黄金价格,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下同。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2020 年 6 月 17日。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00 美元”至“期初价格+400美元”的区间范围(含边界)。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浮动利率 2.35%(年化);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突破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浮动利率为 0。4)存款利息的测算方法存款人利息=存款本金×(保底利率+浮动利率) 实际存款天数÷365实际存款天数是指存款成立日(含当日)至到期日(不含当日)期间的天数;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存款的浮动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存款人。5)信息传递风险:本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存款人应根据本存款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存款的相关信息。如果存款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存款人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6)存款不成立风险:如自存款人签署《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书》至存款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提供本存款,则招商银行有权决定本存款不成立。
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四)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020年1月2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共赢利率结构 32050 期人
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的相关协议,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2 亿元,期限为2020 年1 月22 日-2020 年 7月 22 日(182天)。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 320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期限:2020 年 1月22 日-2020 年07 月 22 日(182 天)预计年化收益率:1.50 %-4.14%认购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资金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不需要费用收取的约定:本产品无认购费;本产品无销售手续费、托管费。流动性安排:购买者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清算交收原则:到期日(产品实际终止日)至资金返还购买者账户日为清算期,期内不计付利息。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美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利随本清。
2、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购买中信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为182天,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1)标的产品的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方式进行投资运作。本产品的上述投资范围将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或中信银行基于勤勉尽职从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投资范围进行调整。
2)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管理方、收益计算方为中信银行。联系标的为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美元 3 个月 LIBOR,即美元 3 个月
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具体数据参考路透终端“LIBOR01”页面。 联系标的观察日为 2020 年 7 月 20 日,如遇伦敦节假日,则调整至前一个工作日。3)年化收益率的确定方式如下:
①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且大于或等于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74%;
②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14%。
③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0.2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50%。
④本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测算仅供购买者参考,并不作为银行向购买 者支付收益的承诺;购买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且不超过本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本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将可能导致购买者收益蒙受损失。由此产生的收益损失的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保障或返还收益的保证责任。除中信银行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或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预期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购买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信银行对本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3、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提示
1)收益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中信银行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购买者应充分认识购买本产品的风险,谨慎购买。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购买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产品,购买者
无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权利,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购买者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购买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重大影响。
5)信息传递风险:购买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如果购买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购买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购买者自行承担。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产品的资金安全。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联系标的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50%。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分别为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浦发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00,基本情况详见其定期报告。浦发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招商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36,基本情况详见其定期报告。招商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中信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998,基本情况详见其定期报告。中信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根据刊登于中国证监会网站上的《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目前上海农商银行拟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海农商银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05年08月23日 | 徐力 | 868,000万元人民币 |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农商银行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上海农商银行 2018 年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 833,712,752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3,635,638千元,营业收入20,145,482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08,149千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资产总额884,418,364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6,300,800千元;2019年1-6月营业收入10,555,423千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8,163千元。
鉴于本公司独立董事孙铮先生同时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及《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和其他法人或组织的独立董事且不存在其他构成关联人情形的,该法人或组织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上市公司可以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公司已按上述规定办理了内部审核登记手续。除本公司独立董事孙铮先生同时担任上海农商银行独立董事外,上海农商银行与本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之前向各受托方购买结购性存款产品(其中向上海农商银行购买4次,向浦发银行购买1次,向招商银行购买1次,向中信银行购买7次),资金均能如期赎回,未发生未能兑现或者本金、利息出现损失的情形。公司也查阅了各受托方的工商信息及财务数据,各受托方的经营状况均正常开展。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9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44,880.43 | 611,477.18 |
负债总额 | 374,635.63 | 251,107.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36,580.68 | 325,500.70 |
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46.32 | 61,222.96 |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13,646.01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60,000万元,共计金额为173,646.01万元,本次投资资金60,000万元,占该总金额的比例为34.55%。通过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
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控制分析
(一)公司财务管理部和战略投资部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投资决策执行具体投资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对投资相关事宜予以披露;公司审计事务部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监督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筹措管理金融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和信息披露材料的准备,建立现金管理项目台账,规范现金管理会计核算,做好理财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决策审批流程到位、资金进出规范有序。
(三)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组织金融产品投资产品信息的收集、比对、分析、评估、决策等产品投资流程及后续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和协议主体的经营状况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发现有不利因素的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金融产品投资完成公司审批决策后,按照规则要求对投资事项予以披露。
(五)公司审计事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内容。
(六)办理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时,公司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协议,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品种、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主要条款,签署上述合同前应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战略投资部、法律合规部、审计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产品相关合同、协议等所有文件。
(七)现金管理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资金出入、会计记账、产品赎回等过程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分别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相应分离,从而避免操作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佳、有足够担保措施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购买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 12个月,最长不超过 24 个月,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 3 亿元增加至 8 亿元。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序号 | 受托方 | 理财产品 名称 | 产品 类型 | 实际投入金额(万元) | 实际收回本金(万元) | 实际收益(元) | 截至目前状态 |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万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 |
1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安赢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 | 集合信托计划 | 10,000.00 | 0 | 0 | 逾期 | 10,000.00 | 2018/12/17 | 2019/12/17 |
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 |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共赢利率结构2441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0,000.00 | 10,000.00 | 1,047,945.21 | 已赎回 | 0 | 2019/1/25 | 2019/4/25 |
3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0 | 20,000.00 | 2,874,520.55 | 已赎回 | 0 | 2019/3/1 | 2019/7/1 |
4 |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安赢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 | 集合信托计划 | 10,000.00 | 0 | 0 | 未到期 | 10,000.00 | 2019/3/11 | 2020/9/11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共赢利率结构2599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0,000.00 | 10,000.00 | 997,260.27 | 已赎回 | 0 | 2019/4/26 | 2019/7/26 |
6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 | 10,000.00 | 986,301.37 | 已赎回 | 0 | 2019/7/26 | 2019/10/24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新客专属)固定持有期JG402期 | 保证收益型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953,333.33 | 已赎回 | 0 | 2019/7/26 | 2019/10/24 |
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共赢利率结构2807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0,000.00 | 10,000.00 | 995,616.44 | 已赎回 | 0 | 2019/7/29 | 2019/10/29 |
9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 | 10,000.00 | 924,657.53 | 已赎回 | 0 | 2019/9/26 | 2019/12/25 |
1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160 | 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922,465.75 | 已赎回 | 0 | 2019/9/26 | 2019/12/26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共赢利率结构2927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0,000.00 | 10,000.00 | 924,657.53 | 已赎回 | 0 | 2019/9/26 | 2019/12/25 |
12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5,000.00 | 15,000.00 | 1,263,698.63 | 已赎回 | 0 | 2019/10/25 | 2020/1/15 |
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共赢利率结构30074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15,000.00 | 15,000.00 | 1,186,643.84 | 已赎回 | 0 | 2019/10/30 | 2020/1/15 |
14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农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5,000.00 | 0 | 0 | 未到期 | 15,000.00 | 2020/1/21 | 2020/4/20 |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8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8亿元范围内。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3日
1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0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10,000.00 | 0 | 0 | 未到期 | 10,000.00 | 2020/1/21 | 2020/4/21 |
1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SH03685 | 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 15,000.00 | 0 | 0 | 未到期 | 15,000.00 | 2020/1/22 | 2020/6/19 |
1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共赢利率结构32050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 20,000.00 | 0 | 0 | 未到期 | 20,000.00 | 2020/1/22 | 2020/7/22 |
合计 | 210,000.00 | 130,000.00 | 13,077,100.45 | 80,00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 35,000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0.75%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20.20%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80,000.00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万元) | 0 | |||||||||
总理财额度(万元) | 8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