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额度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二、到期赎回情况
2019年4月26 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 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599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该产品已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5996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认购金额:人民币1亿元起息日:2019年4月26日止息日:2019年7月26日产品收益:997,260.27元实际年化收益率:4.0%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7亿元,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范围内。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