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处置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制度规定,按照资产管理的常规安排和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经济效益,拟对部分因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以及随着设备升级改造长期闲置且无盘活利用价值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相应的2018年公司资产处置损益为-1,354.7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一)固定资产报废 基本情况
2018年度拟报废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60,623.90万元,账面净值16,550.41万元,相应资产处置损益为-1,695.20万元。具体报废固定资产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报废资产 所在板块 | 单位 | 类别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资产处置损益 |
1 | 交通运营板块 | 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等27家子公司 | 车辆、电脑、办公设备等 | 57,989.51 | 16,079.62 | -1,730.56 |
2 | 科技汽服板块 | 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上海强生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子公司 | 修理设备、办公设备等 | 1,632.82 | 244.31 | -54.92 |
3 | 房产综合板块 | 上海强生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等11家子公司 | 车辆、电脑、办公设备等 | 1,001.57 | 226.48 | 90.28 |
合计 | 60,623.90 | 16,550.41 | -1,695.20 |
(二)无形资产处置 基本情况
2018年度拟处置的无形资产账面原值为388.51万元,账面净值364.26万元,相应资产处置损益为340.50万元,具体处置无形资产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报废资产 所在板块 | 单位 | 类别 | 账面原值 | 账面净值 | 资产处置损益 |
1 | 交通运营板块 | 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久通商旅客运有限公司 | 车辆牌照 | 375.01 | 355.26 | 349.50 |
2 | 房产综合板块 | 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 电脑软件 | 13.50 | 9.00 | -9.00 |
合计 | 388.51 | 364.26 | 340.50 |
二、资产处置损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是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利于提升企业今后的发展质量。
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354.70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未达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公司资产处置损益为-1321.43万元,故公司2018年资产处置损益相较2017年无异常波动。
三、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审批程序
2019年4月3日,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4月8日,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关于该事项的审核意见。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对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对非流动资产处置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对非流动资产处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8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非流动资产的处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上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处理规定,是公司资产管理和日常运营需要,有利于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对非流动资产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能够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流动资产处置。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