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_公司公告_强生控股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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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控股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9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4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有效提高公司收益。

● 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现金流情况和整体资金运作筹划,为进一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作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3亿元增加至8亿元。● 受托方: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品牌知名、信誉优良、规模较大、资金运作强的银行、券商、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投资类型: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

动性佳、有足够担保措施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购买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本次事项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佳的理财产品。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授权以来,总体工作进展良好,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购买理财产品4次,到期赎回2次,尚处在存续期的现金管理产品金额3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31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29日、2018年12月5日、2018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9年经营现金流情况和整体资金运作筹划,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作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3亿元增加至8亿元。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本次事项还须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托方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品牌知名、信誉优良、规模较大、资金运作强的银行、券商、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在具体实施委托理财项目时

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应书面合同或协议。

三、主要内容1、现金管理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率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能有效提高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拟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投资方向和产品说明

公司将按照金融产品投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现金管理的投资方向为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佳、有足够担保措施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购买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敏感性分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由管理层根据经营情况测算,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该项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

5、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计划财务部和资产经营部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指派专人根据公司投资决策执行具体投资事务;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的信息披露部门,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对投资相关事宜予以披露;公司审计部为公司金融产品投资监督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筹措管理金融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和信息披露材料的准备,建立现金管理项目台账,规范现金管理会计核算,做好理财资金统筹安排,确保决策审批流程到位、资金进出规范有序。

(3)公司资产经营部负责组织金融产品投资产品信息的收集、比对、分析、评估、决策等产品投资流程及后续跟踪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和协议主体的经营状况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发现有不利因素的应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金融产品投资完成公司审批决策后,按照规则要求对投资事项予以披露。

(5)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内容。

(6)办理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时,公司应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书面合同、协议,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投资品种、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主要条款,签署上述合同前应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资产经营部、法务部、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审核产品相关合同、协议等所有文件。

(7)现金管理操作岗位实行权限分离,投资发起、投资审批、

资金出入、会计记账、产品赎回等过程根据内控管理要求分别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相应分离,从而避免操作风险。

6、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增加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投资于具有较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佳、有足够担保措施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类产品,购买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从3亿元增加至8亿元。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3亿元。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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