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3月17日在上海南京西路920号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金德强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03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收购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4)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良好。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