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_公司公告_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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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9-03-21
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3月6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09年3月18日下午1:30,会议在南京西路920号19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张同恩董事长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预案。 报告期利润预分配情况: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116,168,030.74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925,181.27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9,295,124.57元。 董事会决定2008年的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813,539,01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利0.8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5,083,121.36元,尚余284,212,003.21元,结转下年度。 3、审议通过公司200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现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第2、3、4、5、7项议案尚需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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