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票简称:强生控股 股票代码:600662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〇八年九 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生效条件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本次股权转让主要内容'的具体陈述;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持股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2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代设计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指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强生控股指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久事公司指上海久事公司 强生集团指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强生控股32.51%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职工持股会指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房地集团指上海房地(集团)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权划转/本次划转指现代设计拟将其持有的20%的强生集团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予久事公司,本次划转后,久事公司持有强生集团的股权将从原有的25%上升为45%,从而间接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行为 《国有股权划转协议》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久事公司之国有股权划转协议》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 上海市国资委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捌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严鸿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6022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营期限:不约定期限 国税登记证号:国地税沪字310106631863674号 主要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上海市石门二路258号 联系电话:021-525245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信息 董事姓名曾用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职务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前6个月是否存在买卖强生股份股票情况 严鸿华男310105500731243中国上海无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无无 竺涵达男310103195102031618中国上海无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无无 张桦男310101620415285中国上海无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无无 曹嘉明男310106195406110015中国上海无集团副总经理 无无 沈迪男310106600109243中国上海无集团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无无 何大伟男310108194902191617中国上海无集团总经济师无无 姚延康男31010619541107045x中国上海无集团工会主席、职工董事无无 吉汉伟男310108541018165中国上海无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计财部主任无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市公司名称所拥有权益的股权比例附注 无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持股目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安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主要情况 上海市国资委拟将现代设计所持有的强生集团20%股权无偿划转给予久事公司。 强生集团为强生控股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强生控股264,495,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32.51%的股份。本次划转后,久事公司将持有强生集团45%的股权,从而间接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收购为上市公司股份的间接转让。本次划转后,现代设计将不再持有强生集团的股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股权划转协议》当事人 划出方: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划入方:上海久事公司 (二)划转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现代设计拟将其所持有的20%强生集团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予久事公司。 (三)转让价格和付款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划转,无需支付相关对价。 (四)协议签订时间,生效时间 签订时间:2008年9月16号 本次股权划转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后成立; (2)本次股权划转尚需取得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且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拟划转股份的限制情况及其他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拟划转的强生集团20%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和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前6个月无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严鸿华 签署日期:2008年9月16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国有股权划转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上述文件备置地点: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附表 简式权益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