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 年 8 月 15 日,公司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 年 8 月 25 日下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 920号 18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 9 名,实际参加人数为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仲秋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制定<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规范公司资产核销申报管理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沪国资委评价[2014]7 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