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一、 审计报告 1-2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87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第1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2页第1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2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3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4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5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6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7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8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9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 10 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 11 页大华审字[2016]004469 号审计报告 第 12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上海浦东强生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于 1992 年 2 月 1 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市府办(1991)155 号文批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2 月 12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 1 号文批准,公司发行股票 1,800.00 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0元,共计 180 万股,其中:发起人单位(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上海文汇报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和上海市上投实业公司)投资入股 108 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72 万股,并于 1993 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年,公司股票拆细为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华业字(93)第 325 号验资报告。 公司经过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历年送配股,截至 2006 年 5 月 31 日止,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625,799,244.00 元,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05)第 1270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2006]493 号文的批复,2006 年 6 月 26 日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支付 2.50 股作为对价,支付的对价股份共计 83,719,430 股。股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集团”)持有公司 32.51%的股权,上海汇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60%的股权,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07,202,094 股,占总股本的 33.11%,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18,597,150 股,占总股本的 67.89%。 2008 年公司实施 2007 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公司共送股187,739,773 股。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 813,539,017.00 元,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08)第 188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69 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和证监许可[2011]170 号文《关于核准豁免上海久事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 财务报表附注第 1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01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现名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公司”)和强生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9,823,174 股,收购久事公司持有的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原上海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出租”)100.00%的股权、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租赁”)70.00%的股权和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旅游”)85.00%的股权;收购强生集团持有的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强出租”)100.00%的股权、上海申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公出租”)100.00%的股权、上海长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出租”)33.33%的股权、上海强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租赁”)15.79%的股权、上海强生庆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15.80%的股权、上海强生旅游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国旅”)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水上旅游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科技”)73.44%的股权、上海强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70.00%的股权、上海强生拍卖行有限公司 48.78%的股权和上海强生广告有限公司 15.00%的股权。至此,公司的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053,362,191.00 元,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29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1 月 18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11]1296 号文《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强生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 336,095,984 股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 2012 年 1 月 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2]4 号《关于核准上海久事公司公告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根据该批复,对久事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久事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 504,318,97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8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2 年 3 月 1 日,强生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 336,095,984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1.91%)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至此,久事公司持有本公司 504,318,973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8%,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强生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5 年 6 月 17、18 日,久事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529,9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715%。此次减持后,久事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6,789,02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165%。 2015 年 7 月 20 日,久事公司以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8,854,538 股,占总股本的 0.84%。本次增持后,久事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5,643,56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8.00%。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股本仍为 1,053,362,191.00 元,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财务报表附注第 2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股股份。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仲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13221059U,证照编号为00000000201604050100。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交通运输行业,主要服务为汽车出租、汽车修理、汽车销售、房地产开发、旅游服务等业务。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2016 年 4 月 8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70 户,具体包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例(%)1 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2 上海强生市东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 上海强生市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4 嘉兴市南海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83.33 83.335 上海强生市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6 上海强生常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四级 81.05 81.057 上海强生宝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1.00 71.008 大丰市巴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89.27 89.279 上海强生青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10 上海新淮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11 上海申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12 苏州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13 苏州上强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四级 100.00 100.0014 上海申生出租汽车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15 上海舒海出租汽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16 上海强生普陀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17 上海申宏金都汇汽车服务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18 上海浦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19 上海强生交运营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20 上海强生浦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7.44 67.4421 上海长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22 上海申江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23 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财务报表附注第 3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续: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例(%)24 上海强生闵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5.00 65.0025 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26 上海强生银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27 上海上强高级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28 上海上强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29 上海强生北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0 上海鸿舸机动车排放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1 上海强生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2 上海强生汽车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3 上海天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4 上海瑞吉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5 上海强生拍卖行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6 上海上强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7 上海上强二手机动车经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8 上海浦东强生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39 上海强生大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00 51.0040 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41 上海强生汽车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42 上海大众汽车强生特约维修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43 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44 江苏久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45 上海协源轿车修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90.00 90.0046 上海强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47 上海强生庆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48 上海巴士广利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49 上海久通商旅客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51.00 51.0050 上海空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51 广东久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52 无锡久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53 南京庆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54 淮安久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55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0.00 60.0056 上海强生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0.00 90.0057 上海君强置业有限公司*1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7.50 75.0058 上海申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 控股子公司 三级 63.00 70.00 财务报表附注第 4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续: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序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 例(%)59 上海江桥大酒店有限公司*3 控股子公司 二级 92.60 100.0060 上海强生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73.44 73.4461 上海强生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4 控股子公司 三级 73.44 100.0062 上海强生智能导航技术有限公司*5 控股子公司 二级 67.344 70.0063 上海强生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64 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85.00 85.0065 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00 100.0066 上海强生水上旅游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67 上海强生广告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68 上海强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69 上海巴士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70 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 *1:公司持有上海强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置业”)90.00%的股权,强生置业持有上海君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强置业”)75.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强生置业间接拥有君强置业 67.50%的股权。 *2:公司持有强生置业 90.00%的股权,强生置业持有上海申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公房产”)7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强生置业间接拥有申公房产 63.00%的股权。 *3:公司持有上海江桥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桥大酒店”)80.00%的股权,同时公司持有强生置业 90.00%的股权,强生置业持有申公房产 70.00%股权,申公房产持有江桥大酒店 20.00%的股权,本公司间接拥有江桥大酒店 12.60%的股权,合计拥有其 92.60%的股权。 *4:公司持有强生科技 73.44%的股权,强生科技持有上海强生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信息科技”)10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强生科技间接拥有强生信息科技 73.44%的股权。 *5:公司持有上海强生智能导航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智能导航”)60.00%的股权,同时持有强生科技 73.44%的股权,强生科技持有强生智能导航 10.00%的股权,本公司通过强生科技间接拥有强生智能导航 7.344%的股权,合计拥有其 67.344%的股权。 财务报表附注第 5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二)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年相比,增加 6 户子公司: 序号 名称 新增原因1 上海强生大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设立2 无锡久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3 南京庆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设立4 淮安久通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设立5 安诺久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增资收购6 上海强生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财务报表附注第 6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 财务报表附注第 7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财务报表附注第 8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财务报表附注第 9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财务报表附注第 10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 财务报表附注第 11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 财务报表附注第 12 页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