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1世纪经济报道》于3月12日刊发的'上海国资委领衔重组,本地股孕育''''''''资产注入''''''''机会'一文中称'强生控股有望获得上海交通卡的资产',经询问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有将其持有的12.87%的东方交通卡公司的资产注入本公司的意向。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改时特别声明: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后的一年内,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愿意通过相关法规政策允许的方式,将优质资产注入强生控股,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对包括出租汽车等优质资产的注入工作在讨论之中。 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所有经营业务进展正常。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网站及报纸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