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东股权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概述 本公司日前收到社会法人股股东上海汇浦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浦科技″)的通知,该公司2003年6月26日与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国际″)签署协议,将汇浦科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595.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以每股4.3元的价格转让给中融国际。 鉴于办理股权过户手续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汇浦科技同意在此期间将上述股权全部托管给中融国际。 此次转让行为完成后,中融国际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595.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汇浦科技不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二、受让方情况介绍 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哈尔滨南岗区中宣街16-1号 法定代表人:静洁 注册资本:人民币32,500万元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业务、财产信托业务、投资基金业务、公益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债券承销业务、投资业务、证券业务及外汇业务等。 截止2002年末,中融国际总资产4.21亿元,净资产3.31亿元,当年实现净利润52.9万元。 三、截止公告日前6个月内,本公司及关联法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强生控股的已上市流通股份情况。 四、公司承诺,将根据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