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_公司公告_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时间: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4-15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公司2015年4月13日召开的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年,财政部修订和新发布了八项会计准则,其中新增三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修订五项,分别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要求, 除《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外,其余7项具体准则要求于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依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 长期股权投资  -151,169,695.61则》要求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1,169,695.61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1 日归属于 归属于母 被投资单位 比例 可供出售 母公司股东 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股东 (%) 金融资产  权益 权益 上海石油强生企业 35.00 -9,167,105.11 9,167,105.11 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新绿复兴城市 5.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青旅(集团)有 15.00 -10,880,000.00 10,880,000.00 限公司 上海杉德金卡信息 10.77 -45,000,000.00 45,000,000.00 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杉德银卡通信息服 6.84 -56,000,000.00 56,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杉德巍康企业服务 8.83 -19,899,941.95 19,899,941.95 有限公司 上海卢湾对外贸易 1.00 -50,000.00 50,000.00 实业公司 上海宝隆宾馆有限 3.55 -2,840,000.00 2,840,000.00 公司 上海强生舒乐出租 2.00 -7,382,648.55 7,382,648.55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原值合计  -166,219,695.61 166,219,695.61 上海新绿复兴城市 5.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卢湾对外贸易 1.00 -50,000.00 50,000.00 实业公司 减值合计  -15,050,000.00 15,050,000.00 净值合计  -151,169,695.61 151,169,695.61 *:公司持有上海石油强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5.00%的股权,因本公司以定额方式获得该公司红利,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追溯调整。我们认为,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