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服控股(600662)_公司公告_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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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10-30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以信函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4 年 10 月 28 日下午 2:00,会议在上海市南京西路 920 号 18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 9 名,实际参加人数为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洪任初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度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设立中日合资化工产品贸易公司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下称“强生修理”)与株式会社大凤工材(下称“大凤工材”)共同出资设立中日合资企业,主要经营大凤工材产品的销售及在中国所加工产品向日本的出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 万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强生修理出资占注册资本 51%,大凤工材出资占注册资本 49%。 三、《关于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强生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强生置业”)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强生置业提供不超过 1.3亿元的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6%,期限 2 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君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君强置业”)开发的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 6 街坊 108 丘地块项目(虹桥君悦湾)工程按计划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向君强置业提供不超过 1.3 亿元的委托贷款,年利率 12%,期限 2 年,用途为支付项目工程款。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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