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3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扩大公司H股投资者基础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等,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以下简称“授权”)公司新增发行H股(以下简称“本次增发H股”、“本次发行”),具体如下:
(一)发行的股票种类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外发行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外资股,即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增发H股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合格投资者配售H股股份。本次增发H股在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以及其相关股份的上市及买卖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就本次增发H股,公司承诺在境外分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包括涉及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等)。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香港联交所规定的独立于公司及公司关联方的合格投资者(法律限制者除外),本次发行对象均可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股份。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定价由公司与配售代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国际惯例,遵照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依据国际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公司H股股价走势以及国际市场估值水平进行定价。本次增发H股的定价不得低于厘定配售或认购价格日期中的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的80%,并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惯例。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发行数量
以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批准为前提,本次增发H股的总数不超过101,126,240股。实际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由公司与配售代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资金需求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而确定。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发行前的本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公司本次发行的H股新股将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所得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研发项目投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扩大光伏玻璃市场以及一般企业用途。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次增发H股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发H股的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本次增发H股的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可在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本次增发H股的相关工作。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