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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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2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0月1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亲自参加会议董事8名,公司董事孙依群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而委托公司董事吴世农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因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凤英女士与本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为同一家庭成员,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在上述二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租赁房产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因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董事陈向明先生在本公司的合营企业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之父亲)、曹晖先生、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六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特耐王包装(福州)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6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五、因公司董事陈向明先生、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在本公司的联营企业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兼任董事职务,在关联董事曹德旺先生(何世猛先生为曹德旺先生的妹夫)、陈向明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七位无关联关系的董事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与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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