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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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财政部自 2014 年 1 月以来修订或新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及自 2014 年 1 月以来修订的或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号),公司调整了财务报表列报。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1)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摊销完毕的长期待摊费用仍归类为长期资产,列报为长期待摊费用项目,该调整对2017年度期初数据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6,936,288 - 839,850  -长期待摊费用  290,472,267 307,408,555 17,335,425 18,175,275 (2)将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该调整对2016年度同期数据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母公司财务报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 -17,315,990  - -4,965,930号填列)营业外收入 115,204,091 100,892,863 33,199,606 33,182,412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4,311,228 - 17,194  -营业外支出 35,438,675 3,811,457 5,020,092 36,968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1,627,218 - 4,983,124  - 2、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规定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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