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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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上午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白照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3 月 1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白照华先生、陈明森先生、倪时佑先生三位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报告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经审核,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2017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须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规定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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