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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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17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LIU XIAOZHI(刘小稚)  吴育辉 张洁雯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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