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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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独立意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向环创德国有限公司租赁房产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能为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形成稳定的配套设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采用以租代建方式取得并使用租赁房产,提高了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使公司节约更多的资金用于发展主业,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项关联交易的房屋租赁价格参考了周边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子公司福耀欧洲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的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局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LIU XIAOZHI(刘小稚)  吴育辉  程雁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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