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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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6-08-29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代理发放“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6 福耀 01”,上市代码为“136566”)兑付、兑息资金。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发行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家主承销商、独家簿记管理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8 月 30 日(本页无正文,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相关事宜的公告》之盖章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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