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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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7-21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39号)核准,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发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8亿元。 2016年 7月 20日,发行人和独家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家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独家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3.0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 2016年 7月 21日至 2016年 7月 22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 2016年 7月 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 特此公告。 发行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家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 7月 21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本页无正文,为《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之盖章页) 独家主承销商、独家簿记管理人: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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