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600660)_公司公告_福耀玻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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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08-2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46 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4]47 号)等规定,结合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现行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以书面形式作出; (二)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时间和 会议期限; (三)说明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四)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 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提出合并、购回股份、股本重组或者其他改组时,应当提供拟议中的交易的具体条件和合同(如有),并对其起因和后果作出认真的解释; (五)如任何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将讨论的事项有重要利害关系,应当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如果将讨论的事项对该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他同类别股东的影响,则应当说明其区别; (六)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提议通过的 特别决议的全文; 第八十四条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以书面形式作出; (二)指定会议的地点、日期、时间和 会议期限; (三)说明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四)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 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提出合并、购回股份、股本重组或者其他改组时,应当提供拟议中的交易的具体条件和合同(如有),并对其起因和后果作出认真的解释; (五)如任何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将讨论的事项有重要利害关系,应当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如果将讨论的事项对该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他同类别股东的影响,则应当说明其区别; (六)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提议通过的 特别决议的全文; (七)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有权出席和 本次修改前的原文内容本次修改后的内容 (七)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有权出席和 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八)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 时间和地点; (九)载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十)载明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八)载明会议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 时间和地点; (九)载明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十)载明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 00。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依据上述修改内容制作的《公司章程(2015 年第一次修订)》将正式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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