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园股份(600655)_公司公告_豫园股份: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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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2-19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的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了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审议通过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职工代表一致认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制定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以上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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