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
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慧,2006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1:何颢,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田梅,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海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90万元。在全面评估公司2025年审计范围及工作量的基础上,2025年度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共计19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并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