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次问询函》要求结合具体项目及客户信用风险情况,说明公司是否突击确认收入和利润、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问题,并请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对有关问题尚在核实中,暂无法发表核查意见。待年审会计师相关核查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对会计师的核查意见作补充披露。
●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本回复中所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经审计2023年年报为准。如公司2023年度实现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一:关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及收入确认的匹配性。问询函回复显示,朗绿科技部分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上半年但集中于2023年11月至12月确认收入,如常州四期户式辐射新风科技系统设备供应合同签订于2021年5月,合同含税总额4459万元,2023年11月至12月间确认收入3144.57万元,占合同含税总额的比例高达70%。另外部分合同于2023年12月签订且于当月确认大额收入,如星航未来富阎新区品质阎良绿色宜居项目总承包合同、汇景新城E3项目统装三恒工程合同、栖霞建设河西南G112科技系统工程合同等。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合同主要条款、前述项目的实施情况,说明公司各项履约义务的划分考虑,以及各项履约义务对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和依据;(2)结合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说明上述项目实施和收入确认进度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与其他项目实施进展相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具体原因;(3)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合同签订时间较早,却集中于2023年11月至12月大比例确认对应收入的项目,以及于2023年12月签订合同并于当月确认大额收入的项目,并结合有关收入确认依据,说明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合同主要条款、前述项目的实施情况,说明公司各项履约义务的划分考虑,以及各项履约义务对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和依据
公司前述项目合同主要条款、项目实施情况、履约义务划分情况、各项履约义务对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和依据如下: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主要条款 | 项目实施情况 | 各项履约义务划分情况 | 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1 | 常州四期户式辐射新风科技系统设 | 设计实施一体化[注] | 1.产品内容:常州四期户式辐射新风科技系统设备。合同单价已包含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备系 | 2021年5月,公司与甲方签署合同。 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安 | 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设备供货作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按 | 客户确认设备完成安装的时间 | 记录设备安装完成时间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
序号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主要条款 | 项目实施情况 | 各项履约义务划分情况 | 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备供应合同 | 统调试、验收费、指导安装费、税费等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付款条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分期分批通知乙方供货,每批货物供货前十个工作日,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金额的15%预付款给乙方;分批货物到货并经甲方或其授权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十天内,甲方支付至本期货物总金额的 70%作为进度款;在全部货物验收合格、资料齐全移甲方代表签字接收且结算完成后,在扣除已支付金额和扣除总价的5%质保金(或见索即付的质保函)以及有关处罚、违约金和合同规定的扣款项等后,若有剩余,余款在60天之内支付。 | 排,2022年11月,公司开始进行设备陆续供货;2024年一季度甲方房地产项目部分交付之前,公司于2023年11月及12月完成相关主要设备的供货与安装调试。 | 照时点法确认收入。 | 表 | |||
2 | 星航未来富阎新区品质阎良绿色宜居项目总承包合同 | 设计实施一体化 | 1.服务内容:星航未来富阎新区品质阎良绿色宜居项目1#-16#楼住宅集中式六恒系统的方案及施工图纸设计深化、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调试、交付、维保等。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付款条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深化设计费预付款为签约工程设计费(含税)的10%;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的10%;(2)进度款:①设计阶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专项设计图纸文件通过建设方审核、修改合格并完 | 该项目由公司联合上海朗诗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拥有甲级设计资质,以下简称“朗诗设计院”)共同参与。2023年12月,公司与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与甲方(西安星际领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总承包合同,其中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 1.公司提供的服务包含设计、施工、供货等不同阶段,最终交付的服务成果在各个阶段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不同阶段的服务组合产出实现最终的结果,使得客户能够从中受益。 2.由于项目具有非标准化、定制化特点, | 客户确认的公司完成相关产值的时间 | 记录公司产值金额、服务时间的产值确认单 (注:针对朗绿科技与客户签署合同之前所进行的施工工作,在前期按照预估的施工产值确认服 |
序号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主要条款 | 项目实施情况 | 各项履约义务划分情况 | 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成专项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后,累计支付至签约深化设计费的80%;竣工验收完成后,累计支付至深化设计费结算金额的100%;②施工阶段,承包人达到相应节点后,向发包人报送当前工程节点已完合格工程产值(已完合格工程产值根据经发包人审核的施工图预算计价),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按审定完成产值的80%支付工程款,工程款累计支付至施工图预算的90%暂停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 | 工程施工与供货部分,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设计部分,双方按各自负责的服务内容分别收取对应的合同价款。在上述合同签署前,2023年11月,公司与朗诗设计院签署合同,由朗诗设计院将该项目相关设计工作委托公司完成,合同价款为朗诗设计院在前述总承包合同中所收取设计服务费的95%。 2023年4月,在与甲方进行商务谈判及准备投标过程中,公司开始进行部分前期施工准备工作;由于该项目工期较为紧张,公司于签订合同前进场施工;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该项目尚未完工。 | 不同项目的地点、方案等各不相同,客户在整个服务的组合中收益,且客户较难从公开市场上获得不同阶段的替代性方案或服务以替代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内容。 综上,公司将设计实施一体化业务的设计、施工及供货等各阶段服务整体作为一个单项履约义务,在某一时段内,按照客户确认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 务当期的收入) | ||||
3 | 汇景新城E3 | 设计实施一 | 1.服务内容:汇景新城E3项目统装三恒工程 | 2020年12月,公司与甲 | 客户确认的公司 | 记录公司产值 |
序号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主要条款 | 项目实施情况 | 各项履约义务划分情况 | 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项目统装三恒工程合同 | 体化 | 承包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空调、新风、排风机及其配套设备、末端控制系统等的深化设计、供应、运输装卸、安装、接驳、调试以及保修等。 2.付款条款:无预付款;进度款方面,先由监理单位对已完成的工程进度初步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毕后承包人向业主申报,进度款由业主审核按合同条件规定的付款日期支付给承包人,每批次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本工程已完成造价的85%;待取得合同约定的验收合格证明书(全部楼栋)及提供全部竣工资料并签署“结算确认函\结算确认书”后累计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为工程保修金。 | 方签署设计咨询服务合同,并于当月开始进行设计工作;2021年12月,公司完成设计工作并获得甲方验收确认。 2022年12月,公司与甲方签署工程承包合同。 2023年3月,公司开始进行施工与供货,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该项目尚未完工。 | 完成相关产值或成果的时间 | 金额/服务成果、服务时间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验收单 | ||
4 | 栖霞建设河西南G112科技系统工程合同 | 设计实施一体化 | 1.服务内容:N0.2021G112地块项目所用户式科技系统设备供应及安装施工,包括空气源热泵系统+毛细管辐射系统+户式置换新风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及安装施工等。 2.付款条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2)进度款:经甲方认可的每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乙方向监理方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甲方直接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价款的60%; | 2023年12月,公司与甲方签署合同。 2023年11月,在与甲方进行商务谈判及准备投标过程中,公司开始进行部分前期设计工作;2023年12月,公司完成全部设计图纸文件并获得甲方验收确认。 同时,2023年11月,公 | 客户确认的公司完成相关产值或成果的时间 | 记录公司产值金额/服务成果、服务时间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验收单 |
序号
序号 | 合同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主要条款 | 项目实施情况 | 各项履约义务划分情况 | 收入确认具体时点 | 收入确认依据 |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结束,甲方向乙方直接支付到本项目合格工程价款的85%(包含预付款金额);(3)结算款:本合同范围内户式科技系统调试完成并经甲方、乙方、监理共同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 | 司开始进行施工相关准备工作;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该项目尚未完工。 |
注:公司在该合同中销售的智能设备由公司在签订的另一个施工合同中安装实施,因此将两个合同视同合并合同,将该智能设备销售归类为设计实施一体化业务。
二、结合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说明上述项目实施和收入确认进度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与其他项目实施进展相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制订了《绿建工程管理制度》,针对业务人员所实施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材料/设备管理、项目文件管理等方面规定了具体标准与要求;同时,公司制订了《绿建设计管理制度》,就公司技术人员在售前技术支持、技术标编写、项目启动会、中台内部审核、设计外部审核、设计交底会、设计成果移交、项目交付配合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与标准进行了规定。
根据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关于设计实施一体化业务,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采用产出法确定,即依据公司提交并经客户或第三方监理确认的工作成果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公司上述项目的实施过程符合公司上述《绿建工程管理制度》与《绿建设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相关收入确认进度符合公司上述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与公司其他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收入确认方式一致,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要求。
三、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合同签订时间较早,却集中于2023年11月至12月大比例确认对应收入的项目,以及于2023年12月签订合同并于当月确认大额收入的项目,并结合有关收入确认依据,说明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一)合同签订时间较早、却集中于2023年11月至12月大比例确认对应收入的项目自查情况
经公司自查,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之前、2023年12月(公司对朗绿科技的并表期间)确认收入金额超过合同总金额50%的项目情况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收入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成本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收入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成本金额 | 收入确认依据 | 备注 |
1 | 项目A | 智能设备销售 | 2021年12月 | 1,156.61 | 582.89 | 304.16 | 1,030.93 | 497.55 | 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验收单 | 该项目合同所对应的房地产项目分三期实施。2022年公司完成一期与二期部分设备的供货与调试指导,并获得甲方验收确认;2023年12月该合同所对应的房地产项目竣工前,公司完成二期剩余设备以及三期设备的供货与调试指导,并获得甲方验收确认。 |
2 | 项目B | 智能设备销售 | 2022年11月 | 504.38 | 446.36 | 234.67 | 446.36 | 234.67 | 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验收单 | 2023年上半年开始公司陆续为该项目样板房供货;由于甲方要求在2024年一季度项目竣工交付,公司在2023年末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收入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成本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收入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成本金额 | 收入确认依据 | 备注 |
前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与调试指导,并获得甲方验收确认。 | ||||||||||
3 | 项目C | 智能设备销售 | 2022年12月 | 368.16 | 175.50 | 105.48 | 175.50 | 105.48 | 客户盖章确认的销售验收单 | 按照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公司自2023年11月开始供货,在2023年末前完成部分设备的供货和调试指导,并获得甲方验收确认。 |
如上表所示,公司合同签订时间较早却集中于2023年12月大比例确认对应收入的项目主要系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在2023年12月完成相关设备的供货与调试指导工作所致。
(二)2023年12月签订合同并于当月确认大额收入的项目自查情况
经公司自查,2023年12月签订合同并于当月确认100万元以上收入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收入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成本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收入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成本金额 | 2023年12月收入确认依据 | 备注 |
1 | 项目D | 设计实施 | 2023年 | 3,634.59 | 464.00 | 164.27 | 464.00 | 164.27 | 记录公司 | 该项目在2023年三季度开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收入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成本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收入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成本金额 | 2023年12月收入确认依据 | 备注 |
一体化 | 12月 | 2023年12月当月产值金额/服务成果、服务时间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验收单 | 始进行商务谈判,该阶段公司进行了部分前期方案设计工作及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合同签署后,公司完成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同时安排项目团队进场施工,当月完成了部分楼栋的风管、水管施工工作。 | |||||||
2 | 项目E | 设计实施一体化 | 2023年12月 | 2,541.62 | 449.09 | 251.62 | 449.09 | 251.62 | 记录公司2023年12月当月产值金额/服务成果、服务时间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验收单 | 该项目在2023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商务谈判,该阶段公司进行了部分前期方案设计工作及前期施工准备工作;合同签署后,公司完成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同时安排项目团队进场施工,当月完成了部分毛细主管、地面风管、分集水器、控制穿线、排风机的安装工作。 |
3 | 项目F | 设计实施 | 2023年 | 10,142.46[注] | 234.79 | 191.42 | 1,654.30 | 1,386.59 | 记录公司产值 | 该项目在2023年上半年开 |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务类型 | 合同签订时间 | 合同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收入金额 | 2023年12月确认成本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收入金额 | 截至2023年末该合同累计确认成本金额 | 2023年12月收入确认依据 | 备注 |
一体化 | 12月 | 金额、服务时间的产值确认单 (扣除已按照预估的施工产值确认在2023年12月之前的收入金额) | 始进行商务谈判,该阶段公司进行了部分前期施工准备工作。由于该项目工期较为紧张,公司于签订合同前进场施工。 | |||||||
4 | 项目G | 设计实施一体化 | 2023年12月 | 2,058.16 | 132.33 | 120.73 | 132.33 | 120.73 | 记录公司2023年12月当月产值金额、服务时间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 该项目合同签署后,公司随即开展项目的系统实施工作,并根据甲方审核的工程产值金额确认收入。 |
注:此处合同金额仅列示公司在该合同中提供的服务内容所对应的合同金额,已扣除合同其他乙方主体在该合同中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合同金额(455.53万元)。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3年12月签订合同并于当月确认大额收入的项目,主要系公司在签署合同之前的商务谈判及投标准备阶段已经开展了部分前期设计及前期施工准备工作,或者根据甲方项目施工进度要求,公司在签署合同之前已经进场开展施工所致。具体
收入确认情况审计机构正在查证、核实,最终以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问题二:关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根据前期公告及问询回复,朗绿科技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4801.44万元,逾期应收账款余额为9849.04万元,分别较2022年末增加5916.67万元、3064.16万元,应收账款逾期比例从2022年末35.93%提升至2023年末39.71%。公开资料查询显示,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中多家公司存在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等异常情形,如第二大客户朗诗集团存在境外美元债违约情况,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其投资的多家公司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如第四大客户常州月星国际家具广场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已被大额质押、二股东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但公司仅对朗诗集团下属两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4.25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模式、行业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披露近三年以来的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包括减值迹象及其出现时点的判断依据、涉及的关联方是否需要统筹考虑等,并结合重要客户上述异常情形,说明目前坏账准备单项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回复】
一、结合业务模式、行业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朗绿科技主要从事绿色建筑全流程解决方案、智慧能源运维服务、专项技术服务以及智能设备销售等业务,下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工程建筑商等。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朗绿科技一般根据经过客户确认的产值单或验收单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的客户付款进度与节点(部分合同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开具发票并向客户提报付款申请文件,客户收到付款申请文件并审批完成后向朗绿科技付款。由于提报付款申请的时间一般晚于朗绿科技收入确认时间,且房地产行业、建筑施工行业客户的付款审批程序一般较为复杂,因此导致朗绿科技存在一定规模的逾期应收账款。
2023年末朗绿科技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与2022年末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变动幅度 |
1、应收账款余额 | 24,457.04 | 18,884.77 | 29.51% |
其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19,846.93 | 14,675.48 | 35.24% |
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 | 81.15% | 77.71% | 3.44% |
2、逾期应收账款余额 | 9,842.13 | 6,784.88 | 45.06% |
其中:逾期6个月以内金额 | 4,314.33 | 2,917.19 | 47.89% |
逾期6个月以上金额 | 5,527.80 | 3,867.69 | 42.92% |
逾期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40.24% | 35.93% | 4.31% |
3、当年营业收入金额 | 72,770.01 | 44,596.80 | 63.17% |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 33.61% | 42.35% | -8.74% |
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 | 13.52% | 15.21% | -1.69% |
注:[1]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朗绿科技部分销售合同未明确约定客户付款期限,上述客户主要为房地产企业和工程建筑商,付款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按照行业惯例及客户历史回款习惯,一般存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审核付款周期,基于上述情况,上表中对于此类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的销售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将应收账款形成3个月后尚未回款的部分视为逾期。
如上表所示,2023年末朗绿科技应收账款余额、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均较2022年末有所增长,但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均较2022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2023年朗绿科技营业收入规模较2022年大幅增长所致,具有合理性。虽然2023年末朗绿科技应收账款余额及逾期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但相关应收账款账龄以一年以内为主、且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及逾期应收账款占比与2022年末无显著差异。因此整体来看,2023年末朗绿科技应收账款可收回情况与2022年末相比未出现不利变化。
(二)逾期应收账款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由于建科院(300675.SZ)、尤安设计(300983.SZ)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尚未披露2023年度财务报告,因此选取上述公司2022年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与朗绿科技2023年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进行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建科院 | 尤安设计 | 朗绿科技 |
1、应收账款余额 | 51,726.08 | 85,960.00 | 24,457.04 |
其中: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29,221.76 | 31,471.38 | 19,846.93 |
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 | 56.49% | 36.61% | 81.15% |
2、逾期应收账款余额 | 25,260.44 | 未披露 | 9,842.13 |
逾期的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48.84% | 未披露 | 40.24% |
如上表所示,尤安设计未披露其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朗绿科技逾期应收账款占比略低于建科院,且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显著高于建科院、尤安设计。因此从上述指标来看,朗绿科技应收账款逾期及账龄情况略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综上所述,朗绿科技2023年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符合其业务模式、行业特点,与2022年末相比未出现不利变化,且略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于明显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朗绿科技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应收账款,朗绿科技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二、补充披露近三年以来的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包括减值迹象及其出现时点的判断依据、涉及的关联方是否需要统筹考虑等,并结合重要客户上述异常情形,说明目前坏账准备单项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
(一)近三年以来的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
最近三年以来朗绿科技一直执行相同的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朗绿科技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具体而言,在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开信息显示客户资金链明显出现问题、或者客户与朗绿科技产生诉讼纠纷且预计相关款项难以收回的情况下,朗绿科技对相关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在判断是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时,朗绿科技主要考虑与其发生业务往来的客户主体自身的经营情况、信用情况、回款情况与能力等,在相关客户主体自身未出现上述明显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朗绿科技不扩大考虑至客户关联方情况。
(二)结合重要客户上述异常情形,说明目前坏账准备单项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
1、朗诗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上述异常情形
根据朗诗集团下属子公司朗诗绿色管理有限公司(00106.HK,以下简称“朗诗绿色管理”)公开披露信息,朗诗绿色管理于2020年1月21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了本金2亿美元的优先票据,每半年按年利率10.75%支付利息,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1日;截至2022年9月30日,朗诗绿色管理已回购本金总额为0.31亿美元上述优先票据,剩余未偿还优先票据本金约为1.69亿美元;2022年10月,朗诗绿色管理通过交换要约,将上述剩余优先票据中的1.32亿美元部分交换为2024年10月到期、每半年按年利率10.75%支付利息、本金1.19亿美元(占接受交换要约的原优先票据本金总额的90%)的新优先票据及0.14亿美元的现金付款(占接受交换要约的原优先票据本金总额的10.5%);剩余0.37亿美元(约2.62亿元人民币)本金优先票据持有人未接受交换要约,朗诗绿色管理逾期未归还。根据朗诗绿色管理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其正积极与上述票据持有人进行磋商以达成协议。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通过公开渠道未查询到朗诗绿色管理其他债务违约信息。根据朗诗绿色管理披露的2023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数据,上述未接受交换票据金额占其2023年6月末总资产(约202.14亿元)及净资产(约28.29亿元)的比例相对较小,且其资产负债率自2022年末的86.52%略降至2023年6月末
86.01%,税前利润总额自2022年度的-17.46亿元上升至2023年半年度的4,324.10万元,资产负债率和盈利情况有所改善。
此外,根据朗诗绿色管理于2024年3月10日披露的公告,其已对外出售所持Landsea Homes Corporation(纳斯达克上市公司)部分股票,并取得约0.28亿美元价款,相关款项将用于偿还贷款及一般营运资金。
综上所述,公开信息显示朗诗绿色管理上述优先票据违约事项未对其整体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其正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资金状况。
2、常州月星国际家具广场有限公司上述异常情形
经查询公开信息,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朗绿科技客户常州月星国际家具广场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月星环球家饰博览中心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已被质押、但未被冻结,其第二大股东月星集团有限公司曾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但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已经解除限制高消费。
3、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相关主体的具体情况
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朗绿科技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相关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所属集团 | 客户主体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方式 | 2023年初至今是否有回款记录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 是否存在股权冻结 | 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
1 | 朗诗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南京旭昌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81.03 | 581.03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成都福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476.82 | 476.82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上海朗诗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464.12 | 464.12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上海朗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341.32 | 341.32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南京朗诗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275.59 | 275.59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南京朗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40.00 | 240.00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张家港朗竣置业有限公司 | 150.71 | 150.71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成都海兴冷业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 137.70 | 137.70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西安朗曼置业有限公司 | 127.29 | 127.29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无锡朗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81.73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南京朗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8.76 | 63.47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是 |
序号
序号 | 所属集团 | 客户主体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方式 | 2023年初至今是否有回款记录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 是否存在股权冻结 | 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
重庆星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4.30 | - | 单项计提 | 否 | 是 | 否 | 否 | 是 | ||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3.69 | 63.69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武汉朗泓置业有限公司 | 54.61 | 54.61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常熟朗烁置业有限公司 | 50.27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长兴朗诗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35.00 | 31.67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是 | ||
无锡新坤朗叙置业有限公司 | 28.69 | 28.69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南京颐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9.82 | 19.82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无锡明朗置业有限公司 | 18.00 | 18.00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苏州乐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62 | 16.62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杭州朗优置业有限公司 | 15.45 | - | 单项计提 | 否 | 是 | 否 | 否 | 是 | ||
浙江朗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13.26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是 | ||
南京朗宏置业有限公司 | 12.09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宿迁朗诗置业有限公司 | 12.00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是 | ||
上海朗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1.42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杭州朗平置业有限公司 | 9.80 | - | 单项计提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
成都德商荣达置业有限公司 | 9.71 | 9.71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序号
序号 | 所属集团 | 客户主体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方式 | 2023年初至今是否有回款记录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 是否存在股权冻结 | 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
南京朗诗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8.36 | 8.36 | 单项计提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
常州朗润置业有限公司 | 8.15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中山市联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1 | 8.01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苏州高铁新城朗诗置业有限公司 | 7.27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张家港保税区国泰朗诗置业有限公司 | 6.66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长兴朗湖置业有限公司 | 6.56 | - | 单项计提 | 是 | 是 | 否 | 否 | 是 | ||
南京朗通商业地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6.34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苏州朗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97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合肥皖新朗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 4.68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上海昆宏实业有限公司 | 2.12 | 1.06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南京学尚置业有限公司 | 2.00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重庆朗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48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苏州朗恒置业有限公司 | 0.65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南京朗诗深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0.50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序号
序号 | 所属集团 | 客户主体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方式 | 2023年初至今是否有回款记录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 是否存在股权冻结 | 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
无锡朗诗太湖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0.49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是 | ||
杭州朗瑞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0.08 | 0.08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南京朗诗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0.07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南京朗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0.03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寰安置业(成都)有限公司 | 0.01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是 | 是 | ||
中福颐养(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 0.00 | - | 单项计提 | 否 | 是 | 否 | 否 | 是 | ||
苏州朗宏置业有限公司 | 0.00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是 | ||
2 | 江苏嘉宏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常州嘉宏南广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2,141.57 | 2,141.57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江苏嘉宏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常州君棠装饰装璜有限公司 | 2.14 | 2.14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江苏嘉宏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常州盛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1.34 | 1,001.34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江苏嘉宏投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 | 常州悦棠商贸有限公司 | 41.20 | 36.74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
3 | 西安星际领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星际领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1,622.87 | 1,622.87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序号
序号 | 所属集团 | 客户主体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方式 | 2023年初至今是否有回款记录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 是否存在股权冻结 | 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
4 | 常州月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 常州月星国际家居广场有限公司 | 1,499.96 | 1,484.04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5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广州物产美通贸易有限公司 | 1.76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广州鑫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107.18 | 1,031.66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南京盛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8.38 | 18.38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南京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8.97 | 228.97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6 |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邗江分公司 | 1,055.94 | 1,055.94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7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常州金阖诚置业有限公司 | 431.64 | 431.64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常州新北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 23.12 | -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序号
序号 | 所属集团 | 客户主体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方式 | 2023年初至今是否有回款记录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 是否存在股权冻结 | 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武汉中建三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7.00 | 27.00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 103.64 | 103.64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中建地产(西安)有限公司 | 6.67 | 6.67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 203.59 | 203.59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是 | |
8 | 上海太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太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795.25 | 795.25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9 | 江苏中江国际房地产有限公司 | 南京威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34.75 | 634.75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10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南京栖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18.11 | 318.11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67 | 15.67 | 账龄组合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序号
序号 | 所属集团 | 客户主体名称 | 2023年末 应收账款余额 | 其中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计提方式 | 2023年初至今是否有回款记录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否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 | 是否存在股权冻结 | 是否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南京星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80.00 | - | 账龄组合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注:[1]上表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对同一控制下客户的应收账款合并计算后进行前十大客户排序。
如上表所示,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相关大部分主体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2023年初至今回款正常,且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存在股权冻结或者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的情形,因此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虽然其中朗诗集团下属个别客户主体存在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的情况,但相关客户主体2023年初至今回款情况基本正常或者相关应收账款账龄基本处于一年之内,经营情况及信用情况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因此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具有合理性。此外,对于上述客户中截至2023年末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客户主体相关应收账款、以及于2023年末之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客户主体期后尚未回款的应收账款,朗绿科技对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朗绿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审计机构正在查证、核实,最终以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问题三:关于2023年12月净利润占比过高。根据业绩预告及问询回复,朗绿科技2023年12月确认净利润3988.5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
157.36%;2022年12月确认净利润4513.01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68.38%。2023年12月净利润占比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业务结构与项目实施阶段差异、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具体为相关业务施工、供货及设计阶段毛利率差异较大。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12月提供施工、供货及设计业务确认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净利润情况,并与2022年12月进行比较,说明差异、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2023年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明细情况,以及月末完工进度估计和确认依据,并说明相关估计是否合理、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是否存在集中突击确认净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2023年12月提供施工、供货及设计业务确认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净利润情况,并与2022年12月进行比较,说明差异、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将朗绿科技2023年12月确认收入的全部业务按照设计、施工、供货、其他(主要为能源运维后期业务)进行划分,并与2022年12月情况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 | 2022年12月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毛利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毛利 | 毛利率 | |
设计 | 3,574.18 | 821.40 | 2,752.78 | 77.02% | 3,958.76 | 851.09 | 3,107.67 | 78.50% |
施工 | 3,073.80 | 2,714.38 | 359.42 | 11.69% | 4,282.69 | 3,707.51 | 575.18 | 13.43% |
供货 | 3,708.62 | 1,965.14 | 1,743.48 | 47.01% | 2,794.27 | 1,263.77 | 1,530.50 | 54.77% |
其他 | 1,479.35 | 1,058.58 | 420.77 | 28.44% | 1,015.90 | 716.91 | 298.99 | 29.43% |
合计 | 11,835.96 | 6,559.50 | 5,276.46 | 44.58% | 12,051.63 | 6,539.28 | 5,512.35 | 45.74% |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上表所示,2023年12月,朗绿科技营业收入、营业毛利整体规模与2022年12月差异较小,其中:(1)设计与施工业务的收入及毛利较2022年12月有所下降、供货业务收入及毛利较2023年12月有所增长,主要系两个期间的项目
构成及实施阶段差异所致;(2)其他业务收入与毛利较2022年12月有所增长,主要系朗绿科技提供能源运维后期服务的项目数量逐年积累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
此外,2023年12月朗绿科技毛利率整体水平与2022年12月差异亦较小,其中:(1)设计、施工与其他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2022年12月基本一致;(2)供货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较2022年12月有所下降,主要系所销售设备种类差异以及结合不同市场竞争情况的定价水平差异所致,具有合理性。
二、2023年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明细情况,以及月末完工进度估计和确认依据,并说明相关估计是否合理、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是否存在集中突击确认净利润的情形
(一)2023年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明细情况,以及月末完工进度估计和确认依据
对于全流程技术服务与设计实施一体化业务,朗绿科技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并采用产出法确认履约进度。具体而言,朗绿科技每月根据客户盖章确认的记录其产值金额/服务成果、服务时间的产值单、验收单或付款申请单确认履约进度,并据此确认收入。
2023年朗绿科技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指标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小计 |
项目一 | 收入 | - | - | 478.25 | - | 469.74 | 309.71 | 352.35 | 1,586.49 | 891.58 | 1,785.76 | 1,322.02 | - | 7,195.90 |
成本 | 80.37 | 60.67 | 345.43 | 281.24 | 285.24 | 89.55 | 332.98 | 1,008.22 | 349.35 | 1,007.15 | 1,641.55 | 14.93 | 5,496.69 | |
毛利 | -80.37 | -60.67 | 132.82 | -281.24 | 184.50 | 220.16 | 19.37 | 578.27 | 542.23 | 778.61 | -319.53 | -14.93 | 1,699.21 | |
项目二 | 收入 | - | - | 185.46 | 831.83 | 385.32 | 2,549.97 | - | 447.90 | - | - | - | - | 4,400.49 |
成本 | 112.59 | 57.07 | 204.79 | 626.08 | 280.51 | 2,259.87 | 273.41 | 566.16 | 213.10 | 16.95 | 24.46 | 12.03 | 4,647.03 | |
毛利 | -112.59 | -57.07 | -19.33 | 205.75 | 104.81 | 290.10 | -273.41 | -118.26 | -213.10 | -16.95 | -24.46 | -12.03 | -246.54 | |
项目三 | 收入 | - | 108.44 | 250.58 | 1,371.29 | 739.50 | 364.17 | 159.17 | 131.46 | 114.15 | 58.10 | 70.55 | 70.43 | 3,437.83 |
成本 | 554.36 | 4.56 | 479.84 | 499.34 | 771.46 | 118.53 | 207.09 | 49.05 | 221.76 | 12.32 | 45.33 | 59.32 | 3,022.97 | |
毛利 | -554.36 | 103.87 | -229.26 | 871.95 | -31.96 | 245.63 | -47.92 | 82.41 | -107.61 | 45.78 | 25.22 | 11.11 | 414.86 | |
项目四 | 收入 | - | - | - | - | - | 262.57 | - | - | - | - | 1,106.59 | 1,413.65 | 2,782.80 |
成本 | 4.74 | 0.74 | 0.51 | 0.19 | 0.26 | 214.62 | - | - | - | 73.54 | 747.52 | 641.08 | 1,683.20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指标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小计 |
毛利 | -4.74 | -0.74 | -0.51 | -0.19 | -0.26 | 47.94 | - | - | - | -73.54 | 359.07 | 772.57 | 1,099.60 | |
项目五 | 收入 | - | - | 103.84 | - | 162.49 | 256.24 | 369.31 | - | 709.82 | 374.32 | 614.18 | 146.64 | 2,736.85 |
成本 | - | 3.71 | 96.20 | 402.54 | 57.11 | 65.28 | 603.61 | 833.20 | 339.95 | 281.33 | 251.27 | 163.99 | 3,098.17 | |
毛利 | - | -3.71 | 7.64 | -402.54 | 105.38 | 190.95 | -234.30 | -833.20 | 369.88 | 92.99 | 362.92 | -17.34 | -361.33 | |
项目六 | 收入 | - | - | 160.74 | 743.58 | 217.38 | 231.14 | - | 172.29 | 62.08 | 164.59 | 513.97 | 276.98 | 2,542.75 |
成本 | 7.47 | 19.66 | 197.19 | 616.67 | 221.38 | 62.16 | 10.71 | 67.54 | 45.73 | 231.81 | 413.48 | 202.93 | 2,096.74 | |
毛利 | -7.47 | -19.66 | -36.45 | 126.91 | -4.01 | 168.98 | -10.71 | 104.75 | 16.35 | -67.21 | 100.49 | 74.05 | 446.01 | |
项目七 | 收入 | 63.79 | - | 158.37 | 92.19 | - | - | 89.15 | 121.07 | - | 1,222.31 | 339.05 | 289.99 | 2,375.91 |
成本 | 2.52 | 1.81 | 297.45 | 46.93 | 2.38 | 8.44 | 130.88 | 166.36 | 632.90 | 557.51 | 350.29 | 241.55 | 2,439.03 | |
毛利 | 61.26 | -1.81 | -139.08 | 45.26 | -2.38 | -8.44 | -41.73 | -45.29 | -632.90 | 664.80 | -11.24 | 48.44 | -63.11 | |
项目八 | 收入 | - | - | - | 70.67 | 175.52 | 248.97 | 400.69 | 272.80 | 399.02 | 565.43 | 202.02 | - | 2,335.13 |
成本 | -0.00 | 1.05 | 44.56 | 217.71 | 210.28 | 308.30 | 315.89 | 250.71 | 612.25 | 100.59 | 126.26 | 4.87 | 2,192.46 | |
毛利 | 0.00 | -1.05 | -44.56 | -147.04 | -34.76 | -59.33 | 84.81 | 22.10 | -213.23 | 464.84 | 75.76 | -4.87 | 142.67 | |
项目九 | 收入 | - | - | 22.80 | - | - | 13.92 | 312.35 | 490.77 | 884.10 | 275.38 | 301.60 | - | 2,300.93 |
成本 | 0.72 | 0.12 | 4.42 | 21.03 | 43.12 | 18.19 | 200.44 | 496.72 | 595.70 | 154.00 | 328.54 | 15.33 | 1,878.32 | |
毛利 | -0.72 | -0.12 | 18.38 | -21.03 | -43.12 | -4.27 | 111.91 | -5.94 | 288.40 | 121.39 | -26.94 | -15.33 | 422.61 | |
项目十 | 收入 | - | - | - | - | - | 532.51 | 244.86 | 793.60 | 299.08 | 135.68 | 103.93 | 62.86 | 2,172.52 |
成本 | 0.33 | 34.42 | 126.99 | 120.96 | 45.60 | 410.81 | 531.27 | 499.58 | 239.20 | 76.58 | 104.53 | 22.53 | 2,212.78 | |
毛利 | -0.33 | -34.42 | -126.99 | -120.96 | -45.60 | 121.69 | -286.41 | 294.02 | 59.88 | 59.10 | -0.60 | 40.33 | -40.26 |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指标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小计 |
合计 | 收入 | 63.79 | 108.44 | 1,360.05 | 3,109.57 | 2,149.95 | 4,769.19 | 1,927.88 | 4,016.38 | 3,359.84 | 4,581.58 | 4,573.91 | 2,260.55 | 32,281.12 |
成本 | 763.12 | 183.81 | 1,797.38 | 2,832.68 | 1,917.34 | 3,555.77 | 2,606.26 | 3,937.53 | 3,249.93 | 2,511.78 | 4,033.22 | 1,378.57 | 28,767.40 | |
毛利 | -699.33 | -75.37 | -437.33 | 276.89 | 232.61 | 1,213.42 | -678.38 | 78.85 | 109.91 | 2,069.80 | 540.69 | 881.98 | 3,513.73 |
注:上表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如上表所示,2023年朗绿科技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在2023年12月前均已经开始实施并确认收入,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审计机构正在查证、核实,最终以经审计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朗绿科技与建科院、尤安设计等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关于收入确认政策及履约进度确认方式的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主要业务类型 | 收入确认政策 | 时段法下履约进度确认方法 |
建科院 | 1、建筑设计业务:公司建筑设计业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分为业务承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等五个阶段。 2、绿色建筑咨询业务:公司绿建咨询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分为业务接洽、方案评估、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绿色建筑标识申报等五个阶段。 3、生态城市规划业务:公司规划业务的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划分为业务接洽、规划初稿、规划送审稿、规划成果通过评审等四个阶段。 4、EPC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EPC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包括EPC总承包、全过程代建和全过程咨询等建设项目管理业务。 5、公信业务:主要为检测业务,业务流程通常为签订业务合同、执行检测服务并提交检测报告。 | 本集团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即根据合同约定履约义务的各个阶段,在提交阶段成果并取得经客户确认的成果交付件等确认证明、政府批文、第三方审验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该阶段工作已完成的合理证据时,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 产出法 |
尤安设计 | 公司主要从事建筑设计业务的研发、咨询与技术服务。公司以方案设计为轴心,聚焦于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建筑设计的前端各环节;并根据下游客户需求,提供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在内的一体化建筑设计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涵盖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功能混合型社区等领域。 | 本公司的建筑设计业务,在完成合同约定的阶段性履约义务,向客户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成果确认文件(包括工作量确认函或相关第三方的批准文件等)时,根据合同约定的对应履约阶段金额确认收入。 | 产出法 |
朗绿科技 | 公司主要从事绿建全流程解决方案(包括全流程技术服务与设计实施一体化业务)、智慧能源运维、专项技术服务和智能设备销售。 | 1、绿建全流程解决方案: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依据本公司提交并经客户或第三方监理确认的工作成果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2、智慧能源运维业务: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在客户实际消耗并受益的期间内分摊确认收入。 | 产出法 |
公司简称
公司简称 | 主要业务类型 | 收入确认政策 | 时段法下履约进度确认方法 |
3、专项技术服务:若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则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根据本公司提交并经客户确认的工作成果确定;若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则在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4、智能设备销售:在将智能设备运送至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
如上表所示,对于采用时段法确认收入即需要确认履约进度的业务,朗绿科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采用产出法、根据客户确认的工作量文件确认履约进度,朗绿科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