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监事会于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监事长李慧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会成员审议并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 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聘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117,067.17元;公司本部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0,798,316.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4,767,669.18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969,352.38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意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经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 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上述一、二、三、四等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