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达创业”、“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四川省明信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王涛、鲁仲兰、成都未名博雅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西藏先锋绿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绿能”)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22年11月30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 30日刊登的临时公告:2022-04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同达创业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22 年 8月 2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之日止(2022 年 12 月1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相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员;
7、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方自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除原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总监涂凯祥之直系亲属陶志新在2022年8月2日至2022年8月25日间存在买卖同达创业股票外,其他人员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同达创业股票的情况。陶志新买卖同达创业挂牌交易股票的情况、陶志新出具的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之内幕消息进行交易的声明与承诺,涂凯祥针对直系亲属陶志新买卖同达创业股票情况作出的声明与承诺,上市公司均已在前期针对本次重组预案问询函的回复中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披露的《同达创业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问询函回复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临2022-035)等相关文件。经核查,上市公司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中登公司的查询结果、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等文件,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在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消息知情人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核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