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同达(600647)_公司公告_同达创业: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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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达创业: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修订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3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修订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根据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确认收入。近期,公司对建材贸易业务商业模式重新进行了检查,并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经查,公司在建材贸易业务中,虽然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首要责任,承担运输以及客户信用风险等,公司也暂时性的获得商品法定所有权,但公司获得的商品法定所有权具有瞬时性、过渡性特征,表明公司很可能并未真正取得商品控制权,未真正承担存货风险,公司在建材贸易

中很可能属于代理人。为了更严谨执行新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对建材贸易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和九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涉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公司财务报表、2021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仅影响合并利润表和公司利润表,不影响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公司资产负债表,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2019年度报告的影响

1、对2019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15,932,952.1713,311,214.392,621,737.78
营业成本14,235,400.8613,311,214.39924,186.47

2、对2019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2019年利润表。

(二)对2020年度报告的影响

1、对2020年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239,192,452.48-228,192,906.9510,999,545.53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成本229,538,554.23-228,192,906.951,345,647.28

2、对2020年母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238,311,861.33-228,192,906.9510,118,954.38
营业成本228,905,624.41-228,192,906.95712,717.46

(三)对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

对2021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调整前金额调整金额调整后金额
营业收入337,846,976.95-311,069,790.0126,777,186.94
营业成本316,632,454.87-311,069,790.015,562,664.86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该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调整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

证券代码:600647 股票简称:同达创业 公告编号:临2022-005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该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同达创业管理层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本次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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