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更正事项概述
2022年5月,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认定进行了重新评估,鉴于公司资产和资金规模较小的实际情况,以及投资行为具有的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市场机会复杂多变等特点,公司投资业务的具体投资类型具有不稳定性和非连续性。同时,公司投资的资管计划、ETF、国债逆回购项目兼具理财属性,其核算科目及相关收益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以下条款列示项目:“二、非经常性损益通常包括以下项目:(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公司经过审慎对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经谨慎研究和判断,公司将对宁波通力仁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投资产生的相关收益由经常性损益项目调整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同时按要求对相关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相关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信息进行更正,涉及2021年度、2020年度和2019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信息。
二、本次更正的具体情况
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的更正见下表:
主要会计数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2,984.01 | 3,568,135.12 | -6,988,050.32 | 7,171,544.00 | -17,688,287.19 | 4,489,038.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0 | 0.0256 | -0.0502 | 0.0515 | -0.1271 | 0.03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4 | 1.18 | -2.38 | 2.44 | -6.35 | 1.61 |
三、本次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更正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影响如上所示。对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财务数据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该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同意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该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同达创业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